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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官府之事勿托亲友,吏役不可信


  【醉酒寒蝉】官府之事勿托亲友。

  官府中的文件,不能不请亲友帮忙。至于像派遣官差办理文稿,派遣捕役抓人等一类事,即使公事很忙,也必须有条有理地着手办理。假如说在一个重要地方当官,确实没有时间把这些事同时兼顾,又不便把公文留着等以后处理,那便可以草拟一份文稿,马上交给当天处理日常公务的官吏办理,当差的人,可以在核定稿子时将姓名填在文件上。这类事情一般不要托亲友帮忙,以免开那种拉拢关系谋求私利的口子。

  官府历来是人们议论的焦点。当官的应尽量不使自己的亲友插手官府的事,那样会说不清楚,会纷别人留下议论的话题。既然是公事,就公办,为什么要自我麻烦,自寻苦恼呢?官场有一种风气,喜欢拉帮结派,自立山头,于是,猜疑之风起,以为亲友最为可靠,纷纷提拔亲友,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还有一种人,公事压得抬不起头,又不会分配调理,发挥别人之能,却害怕别人超过自己,便假亲友手来处理公家之事;公私不分,于是,轻才重亲,妒贤近小之风便起,又谈何公事?

  吏役之言不可轻信。

  现在又重提这个问题,”理由是,幕僚们没有见到下级役吏,而直接见到老百姓,当官的平时不了解百姓的疾苦,而偏信下级役吏们的话,所以容易激动。捕快差役们在老百姓面前没有捞到便宜,就故意在上司面前装出一副可怜模样。有的毁掉公文,有的扯烂自己的衣服,把者百姓刁钻蛮横的样子,在上司面前表现的活灵活现,煞有介事。进而夸大其辞,无中生有地说者百姓如何的目无长官目无法律。

  而当官的人,没有不因此而勃然愤怒的。当官的人随意发怒,当差的人狡猾奸诈,老百姓的苦难就因此而起了。拒捕是有罪的,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常识。

  真正的拒捕只有在那些贩卖私盐的头领,偷盗抢劫的罪犯想侥幸脱逃时才会发生,只有这类亡命徒才敢于拒捕。至于像催交赋税、官府传讯等事,老百姓本来就没有犯罪,又哪里来的拒捕呢?只听一面之辞,轻易相信,结果自然是一个当差的人好计成功了,许许多多的当差者就会加以仿效。那老百姓能够自我保全的又有几个呢?假如当差的在向你汇报情况时,平心静气地仔细考察,那么差役们装模作样的表演也就自然会露出马脚来。遇上这种情况,姑且把原来的公文注销,只把要办的事另外派人去办。等到人被带到官府,事情办好了再告诉这个人拒捕的罪名和不马上追究拒捕的原因。老百姓因此也就晓得自爱,并畏惧法律,差役们也就不敢重演故技了。

  传言不可轻信,特别是涉及到自己的职权,需要自己处理的传言。如若听信传言,失于详察,就可能被人利用,可能制造冤案。从而给别人带来痛苦。因此办案应洋察,才不会出错。不轻信不是不信,所谓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只信一面之辞,就难于把握事物的实质。要做到这一点,恐怕首先要看看自己的出发点,是为了个人的颜面官成还是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如果从私出发,就有可能偏听轻信,而制造冤案。

  为什么上下级之间容易产生隔阂。

  有的人要问:“为什么上下级之间容易产生隔阂?”我说:“这个道理很简单,但事情却不影巨容易能说得清楚的。”作为上司,大都很看重公事。

  但万不可对下面的人太苛刻,左右办事人员,只要上司没有满足他的私欲,便会聚在一起千方百计给上司找点麻烦。过去我老家浙江有个好县令,一向被某个大人物器重。一次这个大人物考核官吏业绩,路过这个县令的辖区。

  由于这个县令没能满足左右的人的某种要求,他们就把给这个大人物准备好的东西在暗中全部撤掉。这个大人物早上起来点灯一看,见一匹马都没有准备,很生气,找了件其他事把这个县令弹劾撤职了。

  这就是上下级没有沟通的一个例子。又有一个好县令,勤于政务,事无大小,必定亲自过问,赏罚必行。他的下属中,有一个人和管杂务的人不和。刚好遇上县令叫这个下属限期搞朱砂。这种事即在当时,都会难于在限期内办好。恰好这个下属又有事外出了,也没有人及时告诉他,结果这个下属受到了逾期不办的斥责。这是上下级没有沟通的又一个例子。被害者如果都能把实际情况告诉上司,这些弊端又怎会得不到革除呢!然而这些人狼狈为奸,所涉及的人也更为恶毒。

  他们怎么可能把每件事都忘了告诉别人呢?而受害人总是投鼠忌器,这样一来,下情始终难以上达。这就是上下级之间容易产生隔阂的原因——小人当道。

  小人当道,根本的原因在于当官者喜欢小人,于是才出现小人当道,下情不能上达。如果当官的个个都能近君子,远小人,上下级的隔阂又能有多少呢?即使有,恐怕也不难解决。当宫的自己首先不是小人才可能远小人。

  然而,却不能苛求下属皆为君子,为官者,如果总以文化人的清高孤傲来对待下属,来自诩君子,又何谈沟通?不沟通又怎么会做好事呢?百事百样,百人百面,下属中难免有屑小,只要不违法,就得想法子发挥他的积极作用的一面,避免为恶的一面,断然以远而至绝缘的方式则干事无补。

  奸诈之人正确使用。

  在矫健与凶悍的人中,有那种勇猛干练的人才,他们一时间可能走错了路子,但作为领导者,应该在察访中发现他们。暗中把他们的名字记下来。

  这种人要么可以让他们充当练保,要么把他们编人乡丁。只要当官的以威势让他们感到害怕,以高尚的品德使他们怀恩,使他们知道礼节道义,就会为我所控制,假设碰上急事,未尝不可收服他们,使他们为我所用。这就是正确使用奸诈、贪婪之人的办法。不具有用人本领的官吏,不敢采用这种办法。

  否则,一旦出了差错,就等于关门养虎,贻患无穷。

  做人贵在自知,为官首在知人。俗后说: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人才是社会的财富。如果领导者不注意发现,不认真指导、培养,就会被埋没人才;如果不善于使用,缺乏信任、理解,就会抹杀人才,或使之成为消极或反对力量,甚至可能走上邪路,危害社会。可见领导者责任的重大。人非圣贤,谁能无过,即使是奸诈贪婪之人,只要在合法范围内无甚大过,那些毛病属于个人性情;也要善于使用,能够控制、发挥其长处,这样就可能产生异想不到肋作用。而为官者做到善于发现、调动、使用人才,首先要能以宽怀雅量容纳人才。

  仓猝遇事切勿张皇。

  常言道,天下没有不怕官的者百胜。如果说当官的表现出并不令人可怕的神情,那么老百姓对官也就有狎戏之情,甚至还会造成官府畏惧老百姓的局面。那种粗犷凶悍的刁民也会肆无忌惮,与官府对抗,在公堂上搅扰。虽说犯此罪的是老百姓,但使他们敢于犯法的却是官府本身。事情来得突然,意想不到,当然可以用实干来平定风波,但更可贵的是以静制动。

  在公堂上就不要退堂躲避,镇定地坐在那里,端庄严肃地面对发生的事情,用诚心劝告他们使他们明白事理。看见的人就会肃然起敬,听到的人自然会感到官府不可抗拒。粗犷凶悍的人也就不敢放肆。

  如果遇上突发事件,做官的惊慌失措,那就必然产生大的混乱。这就是当官的不一定会遇上突发事件但不能不防的道理。能够遇事不慌,就在于平时有心理准备,而这种心理准备,又是建立在平时和老百姓亲近、老百姓完全信任的基础之上。因此说这样的官即使有小小的失误,一旦遇上麻烦事,也绝对不会有人与官府为难的。

  当官的能做到临事不慌,处变不惊,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丰富的做官经验;要有知识的积累,办事的磨炼,更需要心胸坦荡。如果是一个做恶多端、民愤极大的好邪之辈,在变故发生时他能坦荡吗?能不慌张吗?一城之守,一军之帅,他们在变故中的表现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诸葛亮西城冒险,独唱空城计;宋钦宗靖康之变,父子被囚,就是明显的例证。古人讲修身养性,其中一条便是镇静功夫,处变不惊,遇事镇定。试想一个连自己的情绪都把握不住的人,又怎么能担当大任呢?

  审理诉讼勿扯他人。

  俗语说:“衙门六扇门,有理无钱莫进来。”其实并非是说当官的人就一定贪婪,当小吏的就都黑心肠昧良心。实际上,一张诉讼状子获准审理后,衙门中的差役就要到投状人家里去通知,这样这家人就得请他吃饭喝酒,临走日报得送点礼物给他。探听消息的人进城后,自有人代付车船差旅之费。

  等到审讯的日期一公布,专为人打官司的讼师,作证的证人,以及关心这个案件的亲朋好友,相互邀约到庭。这些人的开销花费,都要由投诉案件的那个人承担。有时侯,审理案件的时间改变了,钱还得重花。除此之外,衙门中其他差房,各种巧立名目的不合理规定,名称不一。俗话说:“在山靠山,在水靠水。”

  有些事情是官府中法律不能禁绝的。至于勒索诈骗所得的赃物,就更不用说了。我曾经对当幕僚的那些人说过,对于判处斩首、绞刑、流放等重罪案件,没有不特别检点的。最易连累人,带来祸孽的,多半是民事官司。

  比如有个乡下农民,家中有十亩田。男人种田,女人织布,所获收入可以养活好几口人。牵连进一场官司后,就要耗费三千文钱,于是就借高利贷来作为官司费用,如此一来,要不了两年,就会卖田偿债;卖一亩田就少一亩田的收入。

  生活就更困难,就需再借债,再卖田偿债。如此不出七八年时间,就再也无法生活下去了;虽然家道败落,贫穷的日子在七八年之后才出现,但是导致穷的祸根,实际上是在获准诉讼打官司的时侯,就已经埋下了。

  所以对官府来说,若非十分急切的案件,只需批示和开导,不宜随手牵连入案。被告中不少人,何妨加以选择取证。成百成千的证据罗列在一起,自然可以选择和删除。少传讯一个人,就少牵累一个人。谚语说:“堂上一点朱,民间千滴血。”审定案件,下笔定夺之前多花一时半刻的心思,牵涉到这个案件的人就已经受到无穷的恩惠。因此做幕僚工作的人,必须加以留心的事情,就是把减省事务作为上上之策。

  古人怕打官司,因为一摊上官司,少则损折几年的蓄积,多则耗费半世的心血;甚至倾家荡产。而贫苦百姓,更无力承受这样的折腾。因此,老百姓有纠纷,能调解的尽量调解,能不通过法庭的就尽量在法庭之外和平解决。

  古代是人治社会,但法规律令并不少,可知法明律,知道其中关节明白个中窍道的往往是师爷,是少数役吏,假如遇上个昏庸贪婪的官,就更谈不上清正廉明,到哪里去赢官司呢?

  为官思进,尤防退路,身外之物,荣枯有定。

  为官思进,尤防退路。

  作官之人,时时刻刻在想着要进升,更要考虑退路。知道进而不知道退,必然会招致罪悔。这就是亢龙有悔的原因啊。

  所谓狡兔三窟,古代知识分子往往受儒道两家思想的影响,进则兼济天下,实现抱负,退则独善其身,留连林泉。故为官之道,又往往是进时便思退,在巅峰时更注重急流勇退,以全功名。如果不注意节制自己,一昧思进,锋芒太露。鹤立超群,必然会引起别人的嫉妒,引起上司的猜忌,迟早会步文种、韩信的后尘,难免蒙冤受辱。

  身外之物荣枯有定。

  官职名位本是身外之物,荣盛枯衰有一定的规律,绝没有十全十美。只要自己做得问心无愧,自己干得合乎事理,成败利弊,哪里能够预先知道?

  如果怕这怕那、畏缩不前,那就什么事也办不成了。

  俗话说:当局者迷。为官者不应为官而官,为升官不择手段,全身心沉迷于其中。迷恋于权势,热衷于升迁,而迷失于本性,迷失于人伦,这样做人有什么情趣可言呢?老来盖棺之时又能得到什么呢?人还是应该活的洒脱一点,功名利禄,本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何必要苦苦追求呢?要舍命获取呢?

  居官治家,须知节用,上下之间,情意流通。

  居官治家,须知节用。

  作官没有横财可发,如果不知道节省费用,便不免亏空。饮食、起居与亲戚、朋友同甘共苦,他们自然不会有怨言,但这并不是说别人没有想法。

  一切生活开销,应当在大处节省,不可在小处计较削减。

  一个廉明的领导是没有横财可发的,仅靠俸禄如不知节用是难保清贫的,但居官难免有些讲究,所以大处节省,小处不抠便是可行之道了。算大帐不计细小既是持家之道,也是从政之法。如果过分吝啬,必然会引起下属的不满上下之间情意流通。

  上下级官员,应该有所区别,但也要经常交流意见、联络感情。遇到地方上的公事,不妨登门拜访,当面汇报。总之,那些公文往来未能按时完结的,只要得到一个指点、一番剖析,就可以马上明白晓畅,立刻定案。况且时常见面,谗言就不容易产生,而品德、才能又容易及时被领导了解。同时,在上司的记忆中也会留下较深刻的印象。

  上下级之间不仅在职务上有别,古代尤重尊卑礼仪,这就妨碍了来往交流。故作者提出为了公事应多往来,交流多了,事也好办了。只要不是为了巴结逢迎,结党营私,不是为了投机取巧,上下级多往来,多亲近本是很正常的。

  接官前任,勿扬其丑。

  人的品德、才能不可能十全十美,因此居官处理政事,就可能有出错的地方。况且,人们善恶的标准不同,对问题的看法也不可能一模一样。当官者离任之后,他为官时的缺点和失误,很容易被发现。这样,就完全需要并依靠接任官员弥补缺陷,掩饰失误。只有那些居心叵测的接任官,才喜欢《大肆张扬前任官员的缺陷和失误,从而显示自己的才干。

  假若前侄官员是因升迁而离职,那么这样做,还可以认为是聊以**,求得心理平衡;若是前任因事而候补等缺,倘若被其听到了,肯定会感到羞愧难当,无地自容。以后的人看现在的人,就像现在的人看以前的人一样。如果和别人相处,而不给别人留一点余地,别人也不会给你留一点余地。这样做,伤害的只能是那些仁德忠厚之人。而正人君子是耻于这样做的。

  当官者的品德,在于宽以待人,严以律己。以己之短,比人之长,才能永不知满足,不断进步:以己之长,嘲人之短,终被人嘲。不尊重别人的人,也不可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当然,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少张扬别人的缺陷不是绝对的,不是没有原则尺度的。假如所接的前任是个贪官污吏,其所作所为有损于民,有害于国,这样的缺陷岂止要扬,还要揭发,要投诉上级和有关部门绳之以法,免得移官他处,又害一方。这也是为官者所必须具备的。

  如果抱着息事宁人的思想,抱着明哲保身的思想,对前任的犯罪行径不闻不问,又怎能算得上称职的官吏呢?

  上任伊始即重官声。

  做官名声的好坏,离任以后才有定论,但这个定论的基础却在他上任之初就开始建立。大凡新官上任,在内有家人相随,外有衙役师爷陪伴;这些人无一不在寻找机会。如果为官者稍有漏隙,他们就会蜂拥而上,乘机利用权利。

  如果当官的贪财好利,他们就用财利来满足他;如果当官的贪淫**,他们就用美女来满足他。每件事都投其所好,以此阴谋抓住当官者的把柄,从而控制当官者。以后,当官者虽然悔悟了,但把柄被人抓着,被迫受这些人的挟制,名声就受到了极大的玷污,自己就不可能止住百姓的议论了。所以,当官者上任之初,就必须振作精神,检点、约束自己的行为,不给别人留下议论的话题,从而建立美好的声誉。

  万丈高搂平地起,千里之行足下始,这个道理人所共知。

  一个做官的人,或十年寒窗一朝金榜题名,或时来运转谋得一官半职,有了权,有了势,不论在占代,还是在现在,如果没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缺乏远大的抱负志向,不能为国为民做一番事业,那么手中的权就会变成谋私的工具,拥有的势就成了满足私欲的护身符。而自己没有德行,一肚子男盗女娟,自然会有阿谀奉承之辈,投机钻营的势力小人,鞍前马后,前呼后拥,又哪里谈得上为官的声誉呢?上任伊始,即重官声,做了官更要谨言慎行,修身养性,励精图治,成就一番事业。这就像万丈高楼之基础,千里之行之起点。这样做,才能博得一个美名;这样做,官才能做得安稳、长久,才能为人称颂。

  勿取土产,馈遗他人。

  地方上的土特产品,并不是上级官员给带来的利益。但是因为取用方更,偶然拿来,孝敬上司,馈赠同僚,后来就沿袭为例,甚至到了用官价购买的程度。这样就大大加重了辖区内生民百姓的负担,由此而产生的副作用也是没完没了的。如此行事,怎么能够鼓励官吏们呢?所以,如果是古老相传的习俗,还应该适当地减少。如果所出产的物品,一向都不出名,就千万不能轻易地用来作馈赠礼物。从而给后人留下祸根。这就像第一个做这种坏事的人一样可恶。

  开发地方资源,发展地方经济,是地方官员的责任。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理应多宣传本地的物产,使其声名远播。从而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但是,一旦发展到用公款购买或采用平调的方式搜集礼品,那就大错特错了。

  这样,本地拥有些许名特产品本是地方之福,如果成了为官者搜刮的物品,就变成“福之祸所倚”了。

  接官前任,勿扬其丑。

  人的品德、才能不可能十全十美,因此居官处理政事,就可能有出错的地方。况且,人们善恶的标准不同,对问题的看法也不可能一模一样。当官者离任之后,他为官时的缺点和失误,很容易被发现。

  这样,就完全需要并依靠接任官员弥补缺陷,掩饰失误。只有那些居心叵测的接任官,才喜欢《大肆张扬前任官员的缺陷和失误,从而显示自己的才干。假若前侄官员是因升迁而离职,那么这样做,还可以认为是聊以**,求得心理平衡;若是前任因事而候补等缺,倘若被其听到了,肯定会感到羞愧难当,无地自容。

  以后的人看现在的人,就像现在的人看以前的人一样。如果和别人相处,而不给别人留一点余地,别人也不会给你留一点余地。这样做,伤害的只能是那些仁德忠厚之人。而正人君子是耻于这样做的。

  当官者的品德,在于宽以待人,严以律己。以己之短,比人之长,才能永不知满足,不断进步:以己之长,嘲人之短,终被人嘲。不尊重别人的人,也不可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当然,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少张扬别人的缺陷不是绝对的,不是没有原则尺度的。假如所接的前任是个贪官污吏,其所作所为有损于民,有害于国,这样的缺陷岂止要扬,还要揭发,要投诉上级和有关部门绳之以法,免得移官他处,又害一方。这也是为官者所必须具备的。

  如果抱着息事宁人的思想,抱着明哲保身的思想,对前任的犯罪行径不闻不问,又怎能算得上称职的官吏呢?

  爱民之心,重在清心。

  治人治事没有固定的模式作准则。一个做官的,能把他那爱护百姓的一颗真诚的心,发展成为爱护老百姓的实实在在的措施,让该活的人活,这或许可以叫做“仁慈”;杀该杀的人,这也应叫做“仁慈”。

  不然的话,姑息迁就坏人会养虎贻患;自高自大的人必定胡作非为:一心想得到功名利禄的人,容易徇私情;而躲避嫌疑的人,只知道明哲保身,这几种情况都是没有诚意者作为,对于政事有什么帮助呢?

  假如说做官的本来心地就不是光明正大,那治理的种种方式方法也就只是装点门面罢了。这种官吏,借着爱惜人民之名,而行危害老百姓之实,他哪里是做老百姓的父母官?所以,做官以有爱护老百姓的实心为首要,尤其要以清心寡欲为根本。

  做官的人为民伸冤,是正义之举;剪除邪恶,也是正义之举。

  每个人的抱负不一样,治世处事的方法也不相同,但有一条,为官之人,不能错误论认为只要不加重人民的负担就算尽职了,比如治下有人以不正当手法获利,而政府没有很好地控制,有效地打击,也是加重了人民的负担。理应由政府管的事而没有管,这难道不也是失职吗?至于以一己之私利而不顾百姓之死活,以个人的得失而不敢有所作为就不止是失职的问题了。有爱民之心,必须有实事求是的实政。措施不在多,在于利国利民,在于切合实际。

  一片肫诚,民受其福,明决为用,深沉有体。

  一片肫诚,民受其福。

  肫:zhūn,恳切、真挚。诚恳之意。

  辅佐国君的得力大臣,以提供咨询、大胆劝谏为忠诚;地方官员,离国君远,同老百性近,则以安抚人民为忠诚。怀有一片诚挚的心意,体现在政事的办理之中,老百姓必然受到他的恩泽。

  为官之道,各尽其责。在其位不能谋其政,受其禄而不能尽其事,居君王身边只是阿谀奉承,做地方长官只是搜刮民财,那么,国事不为,民何以福。而尽职尽责的基础则以忠诚为本,体现在政事中,付诸于行动上,从而获得良好的政绩与官声。

  明决为用,深沉有体。

  做官以英明决断为用,深沉老成为本;才气过于显露,不仅会招致同事的忌恨,上司也认为你涵养还不够,不予重用。能区分赏识公马母马、黑马黄马以外的人,世间能有几人呢?

  古人讲究做事含而不露。所谓喜怒不形之于色,做官尤须为此。从积极意义上看是须有大将风度,大事当前,反应敏捷,决断利索,镇定自如,愈是风云变幻,愈能做到波澜不兴,心如止水。从消极角度来看,深沉多指有城府,多心计,遇事往往不明确态度,见风使舵,两面三刀,唯命是从。也由于伯乐少,由于居高官者自己也是由媳妇熬成婆,故择才的眼光便聚到少年老成,圆滑憨厚者身上,而不是英才勃发、胸怀磊落者身上。

  标新立异,切忌虚名。

  做地方官,除非万不得已,只应该按照旧有的典章制度办事,使老百姓得以休养生息。罪大恶极之事当然不可为,即使是造福于老百姓之事也不要贸然去于。就拿建社仓、创书院这类事来说吧,这难道不是造福地方的好事吗?但我却认为这种事不能做,建社仓的种种弊病,我在前面已经谈到。建书院这个想法从一产生,再经过劝老百姓捐资修建,总的说来并不是不需要花费的。等到书院一旦建成,规模已定,那就会邀请要人出任书院主讲。这类人能够尽心尽力劝学生学习的,十个之中没有三、四个。

  为师的既然只是个空名,那学生又怎会有真才实学呢?用一般乡村学生的学费,来作为地方基层应酬费用,已经让人感到非常惭愧了。如果办书院费用不足,当官的还得拿钱出来作补充,因此就会归罪于创建书院的人,办事不完满。这样做有什么必要呢?建书院这种事尚且有如此的麻烦,其他的事更不用说了。所以懂得治理的人,千万不可为了虚名而贸然去创建某事。

  没有创新,社会就不可能向前发展。但创新又非易事。它必将受到强大的保守势力的反对。创新也许不能很快见成效。可它比裹足不前、固步自封更有意义。然而,创新和建设都是实实在在的事,万不可为了一己之名誉去创新建设,不但平添百姓辛劳,耗费钱财,常常是虎头蛇尾,落一片骂名,任何事都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新官上任之所以不能贸然行事,就是因为一些事情固然是本着兴利除弊、造福一方的想法去做的,但由于不了解事物的本质,抓不住要害,就很可能出现画虎不成反类犬的结果。至于硬要违背客观规律或好大喜功、沽名钓誉去行事,就更不可取了。

  勤慎供职,勿炫才能,不宜强行,不尚苛细。

  勤慎供职,勿炫才能。

  仗恃才能敢作敢为,或者以权术驾驭人的人,有得也常常有失。只有勤恳谨慎,忠于职守,对上对下都能作到圆和但白,不矜持才能不炫耀本领,才能经受时间的考验,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不翻船。

  一个好的领导在于尽最大力量和可能调动属下的积极性,发挥每个人的才智,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使工作有好的效果,高的效率。自己有才能,可以引导方向,利于控制全局,但决非为了炫耀。凡是乐于炫耀自己,夸耀己长的领导往往言过其实,重视外表。能让所属尽其所长的本身就是一种了不起的组织才能。当然勤慎是为官的基本品德,这不意味着不讲原则,放弃显示才能的机会,关键时刻还真得有点舍我其谁的气魄方可为大事。

  不宜强行,不尚苛细。

  人情所不愿做,力所不能做的事情,都不可勉强从事。如果勉强去做,即使委曲求全做成了,事过之后也必然会后悔。

  为官和人们日常做事的道理相似。这里的人情可以理解为民意,即违背民意的事不要去做,居官者所在地方的经济、文化或政治实力达不到的事不可强行。但往往一些居高位而握大权的人,喜欢以有利国民为理由,做一些力所不及、事倍功半的事,其出发点未必不好,但结果可能是怨声载道,事与愿违,实质并不是为国为民。不仅做事不应违背经济规律违背民意而强行,即使是有益的事也要抓主流,不宜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听讼断案,公正廉明。

  判断讼狱依凭事理、法律。事理律令有所障碍的,以人情来贯通。贾明叙说:人情所在的地方,也是法律所在的地方。说法律设立大的规范,礼义顺应人的情感,这并不是讲私情——讲私情就败坏法律了。

  听讼断案,关键是要公正,容不得一丝一毫的主观性。替原告、被告设身处地,说出来的话才公正,才能使人折服。尤其要警戒动怒,盛怒这下,分析判断难免偏颇,刑罚也有失当的地方,后来虽然后悔这样做,但老百姓已经遭受毒害了。古人说过:上级官员清正而刻薄,老而姓的生路就断绝了。

  古往今来的清正官吏,他们的子孙后代大多没有什么作为,正是因为刻薄少恩的缘故啊!这种议论,可以作为矫枉过正者的借鉴。总之,任何事情留一分余地,便是为子孙后代积一分阴德。

  用现在的活来讲,为官为民都要遵纪守法,尤其为官,要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事,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但在重人治的古代,听讼断案,依法量刑,其个人的力量要起很大的作用,这就特别要强调公正。做到公正,首先是不能主观,人一主观,就容易极端,不能客观地看问题,也就不能公平地处理事情。往往一些清官做事留下近于苛刻的名声,不是他出发点不好,而是不能抓住事物的要害,主观武断地处理事情,其结果很可能好心办坏事,与本愿相反。

  欲有所为,须选贤才。

  衙门官署要关防大印,又要知道了解本统规矩。总之选择恰当人才而任用,必定不会胡作非为。如果只是刻意防范,就像捆束柴草的人,处处以主观臆测去猜测别人,都是值得怀疑的。而详细追究那些执法犯奸的,真是防不胜防啊。

  不论做什么,为官之道首在择人,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如果处处设防,自己整天处于惶惶之中,被用之人处于束缚之中,何谈管理,何谓知人?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何况为官一任,辖治一方呢?有为之官最重要的就是用人,是用人才还是用奴才,是用贤能还是用亲近,是每个为官者都必须选择的问题。其实,用人之道,不论亲疏,应唯才唯德是举。

  存心爱物,必有所济。

  程子说:“一个卖书人,如果对事物存有爱心,对人必然有所助益。”

  身居老百姓之上,操持生杀大权的人,必须做有益于百姓的事,建立德行树立功业,都在这一点上。至于公文记载没有失误,听讼断狱顺乎情理,都是其余的小事情了。

  古人云:无功便是过。一个位居权门的人,不能只以没有失误的记载,没有犯错误就算满足。往往有了一官半职的人,不是想着怎样做些利国利民的事,而是以此为晋升的阶’〖梯,满脑子想的是投机钻营,一门心思是盘算如何巴结好上司,怎样得到权贵的青睐,怎样才能升官发财。对公益之事漠不关心,求实有益之事就难去做。

  开创基业,必用贤能,仆隶长随,惟利是视。

  开创基业,必用贤能。

  开创国基,承继家业,主事虽只有一人,但辅佐羽翼必然借助于许多贤明能干的人才。做官也是这样:主官有志于一番事业,而官署中的亲信朋友各顾自己的私利,勾心斗角,相互倾轧,不能同心协力支持帮助主官处理公事,便不是好征兆。

  开国承家之人,必有辅佐羽翼之士,但不论是对故旧、老部下,还是新下属,都应用人之才能,明人之品德,而防范并纠正其缺点,以防带来工作损失。要爱护下属,关心下属,更要严格要求下属。表扬好的方面,鼓励下属向善、争胜,是对下属的爱护;批评坏现象,纠正错误,使人们明辨是非,自觉的向善,也是对下属的爱护。自己要有主心骨,万不可被下属左右,从而在工作中不知所措,无所适从。

  仆隶长随,惟利是视。

  奴仆有才干的多,忠诚善良的少。用他们的才能,但要防止其弊端。如果过分相信,重用他们,不再觉察防范,就会造成揽权专横,跋扈招摇,什么坏事都可能做出来,等到事情败露,当官的为他们的事获罪吃官司,而他们自己却早已挟带财物远走高飞了。

  奴仆长久跟随主人,只是看在利的份上。有的主人过于苟刻精细,致使他们不能自我供养;又有的主人借宽大的名义任奴仆挥霍,不能检查约束他们。这两种情况都丧失了驾驭下属的原则和道理。都是不可取的。

  俗话说:宰相门前七品官,又说是奴大欺主。讲的正是这个道理。为官者必须善于约束自己的手下,各尽自己的职能,而不应惟利是视。做“长随”者,更不应随官长权利日增,便自傲到忘乎所以。

  用人之道,明示奖赏,公私分明,重在用人。

  用人之道,明示奖赏。

  用人应当公开明示奖赏,不可暗中受其欺骗。因为,奖赏则使人感恩而产主激励的效果,如果奖赏成了欺骗的筹码,则等于揖请盗贼、助长奸邪。

  用现代管理的术语来讲,管理下属必须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赏罚不明,是非不分。对工作积极者鞭打快牛,却无以回报;为人奸诈,不干实事,夸夸其谈阿谀逢迎之辈也得不到制止处罚,那么,这样的上级是得不到有才能的人真心相助的。

  公私分明,重在用人。

  公事、私事不可同时经管。既然有官位职守,便应将一切银钱的收入开支、出门旅行、饮食、包括家产事务,都托付给他们照料管理,只要用人得当。如果必须自己一一过问处理,不但在办理公务时分心,而且劳心志、耗费精神,不是颐养身体的正确方法啊。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要忙于工作,必须安顿好家室,解除后顾之忧。这就需要选择可用之人,发现每个人的长处,用人所长,委以合适的工作。如果事事亲自动手,两头兼顷,结果可能会一事无成。[bookid=2871585,bookname=《灵噬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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