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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还是那个性格


  我明显感觉到它拖我的速度越来越快,黑暗也离我越来越近,我不知道进入黑暗后是怎样的情景,会不会被无数的冤魂撕裂,或者坠入无边的深渊,但是我敢肯定,那里不是天堂或者极乐,也许就是地狱。

  我努力地念诵着咒语,虽然无法出声,但真感觉已经声嘶力竭,可是却丝毫感觉不到任何变化。我已经从楼梯上被拽下,眼看着那只抬起的脚已经没入黑暗中,突然,一阵钢刷般的刺痛从黑暗里传来,就像屠夫用剔骨刀从你的脚趾头开始,一丝丝剥离你的皮肤、肌肉、血管和骨头。

  这种痛苦是无法忍受的,我无声地叫着,眼球向上翻起,近乎晕厥,这是吞噬,我能想到黑暗里的那只脚和小腿是怎样的血淋,如同无数只手用最尖利的指甲从你的肉里刺入再划去,一遍遍重复着,指甲里带着越来越多的肉屑,混杂着断裂的血管。

  这难道就是我即将要忍受的痛苦?那无数的指甲要把我从脚到头全部一遍遍刺入刮去?就这短短的近乎瞬间,我已经被折磨得意识模糊,这种剧痛我从来没有感受过,也根本无法透过黑暗看见里面的景象。我已经感觉不到那只冰冷的手,只有无边的疼痛和恐惧。

  随着我的身体没入黑暗越来越多,口腔里的血腥味也越来越浓,我掺杂着血沫子的舌头扭曲地颂出最后一句佛号,那里面充满着乞求甚至愤怒,为什么我如此虔诚地呼唤着佛陀,却丝毫没有任何回应。

  就在我已经绝望的时候,整个时间似乎停止了,我的身体突然前后一震,一股明显的力量把我定在那里,口中的咒语似乎从胸中而出,化作千千万万个我在念诵,瞬间弥漫在整个时空里,变得越来越庄严。

  突然,我身后出现了一片光明,像爆炸时的强光,把我的眼睛刺激地难以睁开,恍惚间我看见黑暗的方向产生了一阵强烈的碰撞,同时,一只巨大的手从光明中出现,刹那抓住我的身躯,把我向回拽起,就在我的双脚恢复知觉,似乎从泥里拔出时候,黑暗里冲出一只干枯的黑手,全无血色,只有一条条树枝状的手筋,它的手心有一个圆形的标志,似纹身图腾却又像宝石一般,里面的纹路在黑暗与光明的反差下在流动,就像一片幽冥的入口。

  那只黑手遇见光明后开始颤抖,边缘像皮屑一样一片片剥落,可以感觉到它很痛苦,可是它似乎不甘心,迅速地抓住我的脚踝,用手心仅仅贴住,突然,黑光一现,我的脚踝顿时像被烙铁烧灼了一样!

  正当我心里惨叫着的时候,那只巨手打破了僵持,蓄势突起,我的身体被一下子拽了起来,速度之快,心脏猛烈地颤抖,我突然开始挣扎,双拳向两边砸去,一阵剧痛传来,我猛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回到了床上,依旧是侧身蜷缩的姿势。

  我痛苦地翻了身,胸膛猛烈地起伏,瞪着眼睛全身虚脱地看着天花板,努力地回忆着刚才发生的一切,周围的事物一模一样,双脚上那种剧痛记忆犹新,稍稍回忆一下,便全身颤抖,肌肉紧张。

  脚踝!我猛地想起最后那一刻圆形的标志和烧灼的感觉,我迅速打开灯,仔细地检查,但什么也没有发现,没有任何淤青的地方,也没有灼伤的疤痕。我愣愣地坐着,如果说检查脚踝之前,我坚信刚才发生的绝对是一个真实的境遇,也许真的灵魂出窍,也许真的在魔鬼带我离去的时候得到了佛陀的庇佑,但现在,一切的一切再正常不过,身上毫无伤痕,恍惚间又感觉刚才确实是一场梦,只是太过真实吧,让人产生了刻骨的记忆。

  也许刚才的恐惧太过强烈,耗去了我所有的力气,加上酒精的作用再次袭来,口干舌燥的我喝了一杯水后,又昏昏沉沉地睡去,直到第二天中午才醒来,什么梦都没有做。

  估计是酒醒的缘故,整个人在饱睡之后精神大振,坐在床上想想昨晚发生的事情,自己都觉得好笑,一场梦竟然能够如此震撼与真实,每一个细节依旧记忆犹新,只是那种痛苦的感觉已经模糊。看着窗外高高升起的太阳,猛烈的阳光标志着阳气旺盛,我长长地吐了一口气,伸着懒腰起床,冲到浴室从头到脚认真地擦洗,不管是不是真实的,这样的梦终归让人感觉晦气!

  只是,我并不知道,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包括那个女人的再次出现促使我走入冒险,这一切的缘起,其实在许多年前就已经注定了,但若是非要给出一个最重要的起点,应该是1991年,地点在河北老家。

  两年前,我回河北老家霸州市岔河集乡于家庙村参加长辈的葬礼,虽然已经进入九十年代,但河北的发展依旧落后,除了贯通南北交通的高速和国道颇有现代化的感觉,县城里还是充斥着很浓的乡土气息。

  坐着县城的中巴在乡道上颠簸,明明不远的路程却走了足足三个小时,直到看见记忆中那村口岔路和表哥家的小卖部,我才确定,改革的春风也许只有微风吹进了这个小村子。

  一切还是小时候的模样,家家的房子并没有电视上宣传的都换成了砖瓦房,村里的道路依旧泥泞坑洼,老年人还是喜欢坐在房门口唠嗑,大娘们依旧不喜欢穿上衣,裸露出两个干瘪硕大的乳房,只是偶尔几辆三蹦子从村里呼啸而过,大姑娘的裙子明显有了县城的款式,小伙子梳起了刘德华的中风,这些,才让人感觉到改革开放的变化。

  去世的人是我的本家大伯,其实,小时候对我而言,他根本就是爷爷,因为他太老了,比我父亲大30岁,我父亲又大我25岁,里外一加,我和这个大伯竟然相差了55岁。

  记得第一次回老家,那还是12岁的时候,我跟着父亲屁股后面,对老家的一切都很陌生。河北老家有个习惯,远道回来的亲人只需要去本家大哥那里请安打招呼就可以了,其他亲戚得到消息后便会陆续赶过来,父亲自然带着我去了大伯家。

  他与儿子们已经分家,带着大娘和女儿女婿住在老宅子里,说是老宅子,其实根本不破旧,因为韩家祖上是大地主,所以高门大院可想而知,后来虽然打土豪分田地折腾得厉害,但因为大伯几兄弟都是地下党立过功,所以冲击不大,划分成分的时候归类到富农,只是把祖上的院墙给拆了,主要的祖宅都保留了下来。

  各个宅子自成一体,门厅高阔,雕梁画栋,站在主屋抬头看,梁上还依旧可以看见褪色的绘画,每根木梁的接口都有各种神兽、吉祥图案的雕饰。但我不喜欢老宅子,因为总感觉历史太过悠久,这里发生过太多的悲欢离合,总有种忧郁的磁场混杂着。

  我跟着父亲进了院门直奔主屋,大伯早已端坐在太师椅上等我们,大娘高兴地招呼孩子们忙里忙外,父亲和大伯握手拥抱后把我拉过来,我那时正对着屋子出神,父亲在我头上拍了一下示意叫人,不想我本能的喊了一声:“爷爷好!”惹得满屋子亲戚笑得前仰后合,这都是因为那时候大伯已经67岁了,满脸的皱纹刻在光秃秃的脑袋上,我怎么也无法把他和我在克拉玛依的伯父们联系起来。

  后来我才只知道,我爷爷有两房媳妇,河北老家的亲戚都是大奶奶所生,解放前爷爷带着本家弟弟远赴新疆做生意,又娶了我奶奶,养育了我父亲这一脉子嗣,于是,这同父异母的兄弟间就拉开了巨大的差距。

  那时候是我第一次去农村,对什么都感兴趣,男孩子的天性就是自由活泼的,一群比我还大的侄子外甥带着我,下农田劳作,在河里抓鱼,在池塘里游泳,那日子过的逍遥快乐。

  后来我过暑假陆续回过两次老家,但最近的一次也是在6年前,不想这一别,再次来到老家,那个总是乐呵呵如老顽童一般的大伯已经离去,只有冰冷的尸体躺在主屋正堂,但76岁高龄无疾而终,也算是喜丧吧。

  大院里早已搭起灵台法堂,一片素縞。院子外搭建了简易的棚子,几十张桌子连排摆放,前来吊唁的人们在诵经声中一一鞠躬,喊丧人洪亮的嗓门一遍遍告知主家答谢磕头,其余的人们聚在一起打牌唠嗑,等着主家准备的丧宴。

  我父母那时候还在工作岗位上,我做生意赚了些钱,最重要是人身自由,于是便独自代表全家过来吊唁,十几年光景,亲戚之间因为许久没见也变得客套,那些和我关系好的子侄辈也大多外出打工无法回来。我对着大伯的遗体磕头上香后,便独自坐在本家桌子上看他们打牌。

  “老韩,是你吗?我就感觉你这次要回来,怎么样?还认识我吗?”

  我循声过去,见一个壮汉对着我呲牙咧嘴地笑着,一身不协调的宽松西装配一双雪白的旅游鞋,这股种浓浓的土气却映衬出拇指上那个硕大的扳指。我仔细端详着眼前人,一头黑发却隐约有谢顶的迹象,高额头塌鼻子,丹凤眼配着一对元宝耳,一张嘴一口大白牙露出牙床,只是最突兀的是眉心之间有颗大黑痣。

  我猛然被这个标志性特征唤起。

  “矿渣?!你个孙子竟然长这么壮了,看来你爷爷没少调教你啊!?”

  “哈哈,我就知道,老韩同志不会忘记我的,也不枉费我是村里唯一一个救过你命的人。”

  “滚蛋,那次池塘光屁股游泳,我脚陷在泥里割破了,你把我拽上来连裤头都不给就直接背走,害得我满村里走光,还好意思说是我的救命恩人!”

  “忘恩负义,绝对的忘恩负义,我可念着你呢!你给我寄的那些城里人的贴画,现在还在我家窗户上呢!”

  简单几句话就把久违的感觉找了回来,这孙子从小就是个大活宝,那时候个子矮,但每天被他爷爷逼着练武,身体最是壮实。别看他一个农家子弟,却有着闯一番天地的想法,他爷爷解放前就是私塾先生,得知我这个城里娃来到农村,便把矿渣推给我,让我俩多多亲近。

  人总是要看对不对脾气,我讨厌那种自卑的人,更讨厌那种分别心特重的人,有些农村的孩子讨厌城市娃,认为城里娃傲慢瞧不起人,于是不分青红皂白把城里来的孩子都归为一类,这和城里人总把土气、没文化、落后、下等的帽子扣给农村人是一样的。于是,村里总有些大孩子欺负我,似乎这样才能找到他们的自尊。

  可是矿渣不同,他压根就是个没心没肺的本能生物,管你是哪里人,只要投脾气就是朋友,于是,每次暑假回老家,他就是我的贴身保镖,因为练武的原因,绝对是个能打的,为了我,他的拳头底下没少躺人,可是他始终秉承着他爷爷教给他的训诫:武为止戈。所以总是点到为止,颇有江湖大侠的风范。

  那时候每天早晨,他都准时到二伯家等我,看着我认真地刷牙洗脸,就一脸鄙夷地讽刺我小白脸,娘娘腔,为这种每天早晨的折磨,我没少用水泼他,换来的就是一顿鸡飞狗跳,当然我是那只鸡。

  “你爷爷还好吗?”

  “唉,三年前就去世了,你也知道,我父母早亡,就是跟着爷爷伯伯们长起来的,爷爷最是宠我,也对我最严,走了以后就把他的宅子留给了我,我现在一个人住在那里,要么,你过去和我住吧?”

  我寻思着这是最好,儿时的同伴,脾气相投,关键的是这么多年都没有生分,人的秉性越是长大越是难以掩盖,往往再次见面,一个眼神一句话就暴露了真相。我欣然答应,给大嫂说了一声,晚上就打算搬了过去。

  农村办丧事不像城里,人们都是最后一天出席追悼会,然后上山帮忙的人中午吃顿丧宴,其余的人便在追悼会后各自离开,农村讲究热闹,讲究人气,这人去世,一生有没有影响,有没有功德,整个家族为人如何,在丧事上都可以体现出来。

  若是这家人为人和善,广做善事,去世的人德高望重,这丧礼便热闹非凡,家家都会过来吊唁,甚至十里八村的人都来哀悼,这也算对主家最大的肯定。而主家也绝不怠慢,流水席是必须的待客之道,大碗肉,大口酒,素菜都不好意思上桌,而且还要办个堂会,请县城的剧团过来演上几天,从经典戏曲到流行歌舞,总之,让来的客人酒足饭饱外加精神满足,这就是主家的回谢之道。

  我和矿渣坐在角落聊天,我俩对戏台子都没啥兴趣,那个胖女人深情地唱着毛阿敏的《渴望》,时不时摆两个流行动作,台下的真有大声叫好的,还有些特别享受地给旁边人点评。

  突然,矿渣又露出那鄙夷的神色,色眯眯地说:

  “对了,你还和我妹子有通信吗?”

  “你妹子?玲珑?很久很久没有通信了,我初中毕业就去了宁波,地址早就换了。”

  “唉,你这个负心汉,枉我妹子总念叨你,说给你写信也不回,是不是忘了我们!”

  负心汉?!我差点一口水喷出来,我张着嘴指指台上的胖女人,恶狠狠地对矿渣吼道:

  “你也不看看,你妹子和那个女人除了年龄,有啥区别?胖乎乎的,就知道跟在咱们屁股后面转,我最后一次回村也就才15岁,她比我小两岁,俩小孩子加你一个大小子,天天混着玩,怎么就成了负心汉了?!”

  “哎呦呦,哎呦呦,可是小白脸的脾气又来了,我妹子胖怎么了,告诉你,农村这叫福气,好生养,而且,别看咱是农家娃,我妹妹现在也大学快毕业了,学的历史,我这个当哥哥的不是学习的料,可是硬是供着妹子上完了学!”

  “上大学怎么了,上大学充其量文化好,大城市熏陶出了气质,说到底,还是个胖乎乎的女人啊!”

  矿渣大咧咧地用双手撑在脑后,似有想法地说:

  “你不知道,我妹子虽然胖,但心底最是善良,把我爷爷照顾得很好,爷爷去世,妹子哭得卧床不起,我看着都心疼。你那些贴纸到她现在都不让换,爷爷总是乐呵呵地逗她,说姑爷的,姑爷的。每次我妹子都脸红地像关老爷,别看那时候年龄小,我知道她喜欢你。”

  “每次你要回村的时候,她都每天乐颠颠的,可是见了你却不说话,你走了以后她会哭,有事没事就提到你,我那时候傻,就觉得这是喜欢哥哥的感觉,后来你很久再没来信,她写了很多封也没有回音,那时候她在县里上中学,回来看爷爷都郁郁寡欢的,现在想想,这种思念可不简单哦!”

  矿渣这一番话让我大吃一惊,我印象中的玲珑就是个傻胖妞,从她10岁第一次见面开始,我只觉得她越来越胖越来越高,黑黝黝的,话不多,但总是跟在我们后面,有时候想把她甩掉,她还气得流眼泪,我当时觉得这个女孩子烦死了。唯一让我竖大拇指的就是每次我们被她爷爷逼着念书的时候,她总是第一个记住,然后一字不差地背诵出来,过目不忘的本事最让人佩服!

  “老韩,你来得巧,这丫头现在在实习,做什么古文研究,过两天回来,说要在我爷爷的书堆里找几本用得着的书。”

  对于胖女人,我从来都没有任何兴趣,只是敷衍地点点头,她是矿渣的妹子,自然我也把她当妹妹,只是个傻胖傻胖的妹子而已。

  晚上在大伯家的丧宴上,我和矿渣多喝了几杯,多年没见,这感情需要用酒来勾兑勾兑,可是矿渣似乎不愿意在这里放开喝,频繁地示意我跟他回去喝,在家里好聊天,我一想,也行,估计这家伙有好多话想对我说,在这里放不开。于是去大嫂那里打包了几样菜,便拎着行李随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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