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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得出这个结论只是确定了一个猜测的真否,我并没有感到难过。

  或者我的神经被这个问题灼烧了太久,迟钝到已经不能向我的大脑传递痛的感觉。

  我分不清,也不想去分清。

  只是这一刻他凝视我的眼睛,到底让我有些不知如何是好的无措。就像是你在路上看到一株焉巴巴的野草,忽然想起来家里有一个装满了土的花盆,顺手捡回去了,结果浇了两次水,居然开出了非常漂亮的花。

  而其实你根本不需要这朵花,漂亮的花总是需要照顾的,你既懒得照顾,又不愿意看着这朵花枯萎。

  我现在对楚博雅就有这种无处下手的感受。我根本不需要男友,懒得去维系一段感情,可是他那么符合我的口味,在我面前又那么听话那么乖,有时候看着他黑漆漆的瞳孔,我心里蓦然生出暴虐的爱,又觉得这样将我对前主人的感情投注在他身上不妥。

  这顿饭我们俩都吃得食不知味,他的表情中看不出喜怒,我却着实是不开心的。

  这一点点不开心泄露出来,吓得妖怪们顾不上多想,只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英英?”他对上我不悦的视线,低声问我,“你不喜欢这里的菜吗?”

  我冷冰冰地说:“不喜欢。”

  “那好,我们以后再也不来了。”他很顺着我,“这么难吃,总会倒闭的。”

  我却咬牙说:“谁说以后再也不来了?来啊,怎么不来。”

  “那你想来了我们就来,你不想吃了我们就就走。”他如我所料地退让了,语气温柔,“现在我们回去了好不好?还有家具没有买呢。”

  他这样搞得像是我在无理取闹一样。好吧我就是无理取闹,可我真的很不痛快,这种不痛快无处发泄,因为始作俑者早就死在我手中,我这人又比较信奉恩仇怨恨在人死后一了百了——

  可是我还活着呢,还带着那些记忆和曾经。

  一了百了真难啊。

  “……我不想买了,先凑活着用。”我说,忽然失尽了浑身气力,恨不得能痛哭一场。

  哭个鬼啊。

  也没什么可难受的,我是说,我并非为了钱主人不爱我而难受,没必要,也不值得。

  我只是有些为自己难受,虽然细想之下对前主人的爱曾经支撑着我和他共处,支撑着我努力完成他布置的任务,那段日子甚至称得上欢快——我还没想通我为什么要为自己难受,这愚蠢的爱毕竟也是积极的力量,抚慰了我,也令我成长。

  道理我都明白,可还是……真他妈难过。

  大概是我从来没有那么认真地看过一个人,殚精竭虑地猜测他的思想。

  大概是这一刻我忽然感受到前所未有的、与众不同的孤独,这份孤独并非出于不被理解,因为世界上每一个个体本就是不被理解的;大概是这一刻,在我明了前主人并没有爱过我的时候,我忽然明白过来了,那些所有的陪伴、妥协,都只是一出独角戏。

  原来我一直都是一个人前行。

  我抿着唇转过身,匆匆丢下一句:“我先回去了,你也自己走吧。”

  但一贯听话的楚博雅却没有听从我的吩咐,而是紧紧跟随着我疾走。门外正狂欢的异类们修为不足以判断我们的位置,只能错愕地看着我们俩一前一后走出来,可笑地僵硬在原地,而它们的手里抓着奇花异草或是血淋淋的生食,桌上盘里尽是奇形怪状的玩意。

  我和楚博雅在它们之间穿行而过,一切都光怪陆离,我们却都不在意。老板娘后脚也跟着出来了,见到眼前的一幕气得七窍生烟,却不敢在我背后大呼小叫。

  这时候我竟然还想,这群学员八成得重新学了。

  我穿过曲曲折折的走廊,格外明亮的月光透窗,在地上烙出窗花的模样。楚博雅一直跟着我,我不能走得太快了,也不能瞬移,一时间只觉得憋火。

  “我叫你自己回去你听到没有?”我猛地转过身,“你跟着我干什么?你以为拍电影啊?你算什么?要不是你长得好看——”

  他却又停在原地,和我保持了距离。

  妈的智障。

  我转头就走,他忽然说:“你为什么哭了?”

  我哭了吗?我哭了我自己还不清楚傻蛋,什么眼神啊?我才不会干什么摸一把眼眶这种傻事,我又不是没哭过,我一哭起来整个脸都是红的,眼眶都会变得滚烫,可我知道这会儿我好得很。

  这疑问纯属无稽之谈,我没有理会,径自走了。

  他没有再追过来,也没有再问我,眼神落在我的背上。

  我不喜欢他这样看我,就像我错了似的。

  好吧我错了。

  于是在真正离开前,我说:“等我的电话。”

  但我很久都没有再打过去。

  我照样去公司里上班,虚心接受前辈的教导。各个部门经常派代表来法务部联络感情,前辈们性格放不开,我就在这中间打圆场。每天中午去员工食堂吃午餐,早晚不吃或者随机去一个城市里的老店。

  期间赵漫沙打过电话,但无论她说什么我都一概婉拒。楚博雅倒是没有打过电话,但他发了几条短信,很小心地问我有没有生气。

  回答是我没有,就是不知道他信不信。

  我真没生气,一点儿也没有。楚博雅对我没话说,忠心耿耿,绝对顺从,随叫随到,哪怕压抑自己的喜好也要叫我满意,我们有没有待在一起他都在揣测我的心情。

  仿佛是我和前主人的地位倒转了。委曲求全的是前主人,独断专行的是我。

  最初的确非常非常爽,可越往后这联想越让我有种微妙的不适。

  我有些心烦意乱,将四处发散的思绪收回来,打定主意不再想那么多。

  因为预测自己会很长时间不回去,我让钱铮跟着我住进了我租的房子里。工作时间朝九晚五,离开前可以去别的部门看看加班的可怜鬼,然后神清气爽地去吃个晚餐,再回房间。

  通常我回来的时候,钱铮还在外面晃。

  她最初一团乱的魂体凝实了很多,也不再呈现出不稳定的波动状态,因此她出门到处浪我也没意见,只要她不吓着人,不随便弄一副躯体回来就行了。

  不过我还是问了一句:“你最近干嘛呢?”

  钱铮高兴了:“我跟你讲啊,上次我来这边就发现了一个帅哥,又帅又酷又炫又壕!他……”

  “停停停,你不用再说了,我知道了。”我在她的长篇大论开始之前打断她的话,“帅哥你要跟着也行,别一直跟着,万一被你折腾病了。”

  “哎呀不会的,我估计他是阳气特别盛的那种人,我都跟了好几天了,自己都跟累了,他还好得很,而且我还感觉他越来越精神了……真是,怎么帅哥都那么精力充沛身体健康,还给不给普通人留活路了?”钱铮嘟嘟哝哝地念起来,“哎,你说,怎么非得等我死了,才能遇到极品男人?”

  这句话好像在隐晦地说一个命运,一时间惊动了我敏感的思绪,不过看着毫无所觉,又飞快把话题转到“死了之后居然不能随便吃东西非要别人上供才行”的钱铮,又觉得我太草木皆兵。

  最近老师来的次数越来越少,果然一副忙得脚后跟打脑的样子,我出于老师对我的尽职尽责关心了两句,和李衿告诉我的相差无几,老师果然在打一个国际版权官司。

  这种官司一般都又臭又长掰扯不清,就算是结果出来了,赢的一方未尝会有什么益处,输的一方也不一定有什么损失。老师的言谈举止里也透露出了这一点,不过这正是双方怎么也不肯认输的关键时刻,他也只有跑前跑后的份。

  有一次过来老师带上了他的爱人,和记忆里一样,是个芭蕾气质的女人,瘦得恰到好处,看上去又矜持又冷淡。她对我的态度颇为和善,想来是老师和她讲过我。

  我在和她的交谈中才知道这位夫人姓闻,是听闻的闻,而非文学的文。

  ……不知为何有种不太美妙的预感。

  闻花气势汹汹地找上来的时候,我的心里只盘旋了一句话:怎么来来去去我身边都是那群人啊。

  这是下班时间,她就站在门口,眼神不善地盯着我,但怀里还抱着猫,见到我的第一时间竟然在微笑,笑得我搞不懂她到底是不是来兴师问罪。

  我和同行的人到了招呼后慢悠悠走了过去,那只叫铃铛的猫软绵绵叫了一声,从闻花的怀抱跳到我的肩膀上,然后用它的尾巴圈住了我的脖子。

  闻花被它起跳的力道蹬得后退,我赶紧上前把她扶住。

  我原以为这小姑娘会一把推开我,但她伸手搭在我的手臂上站好了,又给了我一个笑脸。

  “……你好,吃了吗?”我选了一个常规的话题。

  她说:“急着来找你,还没吃呢。”

  我们大眼瞪小眼,数秒后我说:“走吧,我请客。”

  猫往我的胸前爬,爪子试探着,不敢伸出太长的指甲,没有指甲又不敢往下走。我拎着它的后颈,抱到怀里,随手就开始揉它顺滑的毛。

  附近全是气氛小资的西餐或者料理,没有可以带宠物的店。我领着闻花走出这个街区,到了僻静的没有监控的角落,她识趣地靠过来,贴近我,下一秒我们就站在另一个幽静小路的开头,不远处传来隐隐约约的笑声。

  小径比大路上暗得多,闻花又往我这边靠了靠,最后还嫌不够,索性挽住了我的手。

  “吃什么?”她小声问我。

  “手擀面。”我同样轻声说,“我吃过最好吃的手擀面。”

  曾有人带我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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