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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为爱相拥


  每天抱你出家门

  妻说:“是你将我抱进家门的,要离婚了,你再将我抱出这个家门吧。”与妻结婚的时候,我是将她抱过来的。那时我们住的是那种一家一户的平房,婚车在门前停下来的时候,一伙朋友撺掇我,将她从车上抱下来,于是,在一片叫好声中,我抱起了她一直走到典礼的地方。那时的妻是丰盈而成熟的娇羞女孩,我是健壮快乐的新婚男人。这是十年前的一幕。

  以后的日子就像是流水一样过去,要孩子、下海、经商,婚姻中的熟视无睹渐渐出现在我们之间。钱一点点地往上涨,但感情却一点点地平下去,妻在一家行政机构做公务员,每天我们同时上班,也几乎同时下班,孩子在寄宿学校上学。在别人看来,生活似乎是无懈可击的幸福。但越是这种平静的幸福,便越容易有突然变化的机率。那一天,我有了她。当生活像水一样乏味而又无处不在,哪怕一种再简单的饮料,也会让人觉得是一种真正的享受,她就是露儿。那天天气很好,我站在宽大的露台上,露儿伸了双臂,将我从后面紧紧抱住。我的心再一次被她感情包围,几乎让我无法呼吸。这是我为露儿买的房子,露儿对我说:“像你这样的男人,是最吸引女孩子的眼球的。”

  我忽然想起了妻,刚刚结婚的时候,她似乎说过一句:“像你这样的男人,一旦成功之后,是最吸引女孩子的眼球的。”想起妻的聪明,心里微微地打上了一个结,我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对不起她,但却欲罢不能。我推开露儿的手,说:“你自己看着买些家具吧,公司今天还有事。”露儿分明地不高兴起来,毕竟,今天说好了要带她去买家具的。

  关于离婚的那个可能,已经在我的心里愈来愈大起来,原本觉得是不太可能的事情,竟然渐渐地能在心里想象成可能。只是,我不知道如何对妻子开口,因为我知道,开口了之后必然要伤害她的。妻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她依旧忙忙碌碌地在厨房里准备晚上的饭菜,我依旧打开电视,坐在那里,看新闻。饭菜很快上桌,吃饭,然后两个人一起看电视,或是一个人坐在计算机前发会儿呆。想象着露儿的身体,成了我自娱的方式。我试着对妻说:“如果我们离婚,你说会怎样?”妻白了我一眼,没有说话,似乎这种生活离她很远。我无法想象,一旦我说出口时,妻的表现和想法。

  妻去公司找我时,露儿刚从我办公室里出来。公司里的人的眼光是藏不住事情的,在几乎所有人都以同情的目光和那种掩饰的语言说话的时候,妻终于感觉出了什么。她依旧对着我的所有下属以自己的身份微笑着。露儿再次对我说:“离婚吧,何宁,我们在一起。”我点头,心里已经将这个念头扩到非说不可的地步了。

  妻端上最后一盘菜时,我按住了她的手,说:“我有件事要告诉你。”妻坐下来,静静地吃着饭,我想起了她眼神中的那种伤害,此刻分明地再一次显出来。突然间,我觉得自己有些不忍,但事到如今,却只能说下去。“咱们离婚吧。”我平静地说着不平静的事,妻没有表现出那种很特别的情绪,只是淡淡地问我:“为什么?”我笑,说:“不,我不是开玩笑,是真的离婚。”妻的态度骤然变化起来,她恨恨地摔了筷子,对我大声说:“你不是人!”但我却在她来不及躲闪的一瞬间,从她的眼神中读出了一种伤害。夜里,我们谁也没理谁,妻在小声地哭,我知道她是想知道为什么。

  但我却给不了她答案,因为我已经在露儿给我的感觉里无法自拔。我起草了协议给妻看,里面写明了将房子,车子,还有公司的30%股权分给她。写这些东西时,心里一直怀了对妻的歉疚。妻愤愤地接过,撕成碎片儿,不再理我。我感觉自己的心竟然隐隐地有些疼起来,毕竟是一起生活了十年的爱人,想着所有的温柔都将在未来的一天变成陌路一般的眼神,心里也有些不忍,但话一出口,毕竟是来不及收回的。妻终于在我面前放声大哭,这是我一直以来想得到的,似乎是释放了什么东西一般。

  几个星期以来压抑的想法都随着妻的哭声变得明朗而坚决起来。晚上陪客户喝过酒,半醉的我回到家中时,妻正伏在那里写着什么。我躺在床上睡去,醒来的时候,发现妻依旧坐在那里。我翻个身,再沉沉地睡去。终于闹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妻却对我声明,她什么也不要我的,只是在离婚之前,要我答应她一个条件。妻的条件简单,便是再给她一个月的时间。因为再过一个月,孩子就过完暑假了,她不想让孩子看到父母分开的场面,并且在这一个月里还要像以前那样生活。我接过妻写的协议,她问我:“何宁,你还记得我是怎么嫁过来的吗?”

  蓦地,关于新婚的那些记忆涌上来,我点头说:“记得。”妻说:“是你将我抱进来的。现在我还有个条件,就是要离婚了,你再将我抱出这个家门吧。这一来一去,都是你做主好了。只是,我要求这一个月,每天上班,你都要将我抱出去,从卧室到大门。”我笑了,说:“好。”我想妻是在以这种形式来告别自己的婚姻,或是还有对过去眷恋的缘故。我将妻的要求告诉了露儿,露儿笑得有些轻佻,说:“再怎么还是离婚,搞这么多花样做什么。”她似乎对妻很不屑,这或多或少让我心里不太舒服。

  一个月为限,第一天,我们的动作都很呆板。我们已经有很久没有这么亲密接触过了,甚至连例行的每周两次的做爱时间也取消了,每天都像路人一样。儿子从身后拍着小手说:“爸爸搂妈妈了,爸爸搂妈妈了!”叫得我有些心酸。从卧室经客厅,出房门,到大门,十几米的路程,妻在我的怀抱里,轻轻地闭着眼睛,对我说:“我们就从今天开始吧,别让孩子知道。”我点头,刚刚落下去的心酸再一次地浮上来。我将妻放在大门外,她去等公交,我开车去上班。第二天,我和妻的动作都随意了许多,她轻巧地靠在我的身上,我嗅到她清新的衣香。妻确实是老了,我已有多少日子没有这么近的看过她了?光润的皮肤上,也有了细细的皱纹。我怎么没发现过妻有皱纹了呢,自己已多久没有注意到这个熟悉到骨子里的女人了?

  第三天,妻附在我的耳边对我说:“院子里的花池拆了,要小心些,别跌倒了。”

  第四天,在卧室里抱起妻的时候,我有种错觉,我们依旧是十分亲密的爱人,她依旧是我的宝贝,我正在用心去抱她,而所有关于露儿的想象,都变得若有若无起来。

  第五天,六天,妻每次都会在我耳边说一些小细节,衣服熨好了挂在哪里,做饭时要小心不要让油溅着,我点着头,心里的那种感觉也越来越强烈。我没有告诉露儿这一切。渐渐我感觉到自己越来越不吃力了,我对妻说:“现在抱你,不怎么吃力了。”妻在挑拣衣服,我在一边等着抱她出门。妻试了几件,都不太合适,自己叹了口气,坐在那里,说:“衣服都长肥了。”我笑,但却只笑了一半,我蓦然间想起自己越来越不吃力了,不是我有力了,而是妻瘦了,因为她将所有的心事压在心里。那一瞬间,心里紧紧地疼起来,我伸出手去,试图去抚妻的额角。儿子进来了,“爸爸,该抱妈妈出门了。”他催促着我们,似乎这么些天来,看我抱妻出门,已经成了他的一个节目。

  妻拉过儿子,紧紧地抱住,我转过了脸不去看,怕自己将所有的不忍转成一个后悔的理由。从卧室出发,然后经客厅,屋门,走道,我抱着妻,她的手轻巧而自然地揽在我的脖子上。我紧紧地拥着她的身体,感觉像是回到了那个新婚的日子,但妻越来越轻的身体,却常常让我忍不住想落泪。最后一天,我抱起妻的时候,怔在那里不走。儿子上学去了,妻也怔怔地看着我说:“其实,真想让你这样抱到老的。”我紧紧地抱了妻,对她说:“其实,我们都没有意识到,生活中就是少了这种抱你出门的亲密。”

  停车的时候,我来不及锁上车门,我怕时间的延缓会再次打消我的念头。我敲开门,露儿一脸的惺松。我对她说:“对不起,露儿,我不离婚了。真的不离了。”露儿不相信一般看着我,伸出手来,摸着我的头,说:“你没发烧呀。”我打开露儿的手,看着她,对她说:“对不起,露儿,我只有对你说对不起,我不离婚了。或许我和她以前,只是因为生活的平淡教会了我们熟视无睹,而并不是没有感情,我今天才明白。我将她抱进了家门,她给我生儿育女,就要将她抱到老,所以,只有对你说对不起。”露儿似乎才明白过来,愤怒地扇了我一耳光,关了门,大哭起来。我下楼,开车,去公司。

  路过那家上班必经的花店时,我给妻子订了一束她最喜欢的情人草,礼品店的小姐拿来卡片让我写祝语,我微笑着在上面写上:“我要每天抱你出家门,一直到老。”

  深夜那盘飘香的土豆丝

  刚毕业时,他们相爱了。大学四年酝酿了最真最醇的爱情的酒!当时好多相爱的同学,都分道扬镳,唯有他们是最幸运的一对。

  晓源是一个东北女孩,高挑的身材,披肩的长发,清秀的脸庞,性格很爽朗。哲辉是山东男孩,帅气,热情奔放,细心体贴。晓源为了他留在了山东,很快他们都找到了工作,共同租了一个三室一厅。晓源的父母远在东北,他们都不赞同女儿嫁那么远。她还是毅然嫁给了他!结婚时,没有热闹豪华的婚礼场面,但是他们都很知足,能和相爱的人相守一生,是人生最大的幸福!房子会有的,财富也是慢慢可以创造的。

  晓源的脾气很倔,哲辉一直很迁就她,家里的活都抢着干。怀孕的时候,哲辉对她更是体贴入微,他包揽了家里所有的话,每天接她上下班,买她喜欢吃的水果,变着花样的给她做吃的,还专门买了一本食谱;即将为人父的他,抑制不住喜悦的心情,每天都忙的不亦乐乎!她怀孕的反应很大,稍有一点不如意就生气,哲辉生怕她动了胎气,什么事都顺着她,小心翼翼的对待她。没事就带她去逛街去散步,还经常讲笑话逗她开心。

  这天深夜,晓源醒了,呆呆的坐了好久,不知道怎么就伤感了起来,怀孕的女人是有点莫名其妙!她用力的摇醒了哲辉,他一下子坐起来,问她是哪里不舒服吗?晓源委屈的说:“老公,我饿了,我想吃炒土豆丝。”“我记得家里没有土豆了,我给你做点别的吃吧?”哲辉披衣准备下床。“不要!我就要吃土豆丝。”他指指钟表非常温柔的说:“好老婆,现在都两点多了,外面不一定有卖的了,我给你做碗鸡蛋肉丝面好不好?”晓源撅起小嘴大叫着:“不好!不好!我偏要吃土豆丝!我偏要吃土豆丝!”乖!外面夜市上的东西不卫生,土豆丝也没有营养,咱不吃了,我给你熬皮蛋瘦肉粥喝?”“不喝!不喝!我偏要吃土豆丝。”“哦!想起来了,冰箱里还有鱼,我给你炖鱼汤,味美又有营养,宝宝吸收了会很聪明的。”“我不喝!就是不喝,我今天除了土豆丝,什么也不吃,我非要吃到土豆丝不可!”晓源气得浑身发抖,好像要从床上跳下来了,这股倔劲上来可真了不得,怀孕的女人相当难缠!

  哲辉上前赶紧扶住她,无可奈何的看着她,忽然一阵心酸,老婆的要求一点也不高,没有要山珍海味,没有要楼房,只要一盘那么便宜的土豆丝,如果这点小小的要求也满足不了她,远离家乡的她该有多么伤心!他立即穿上了衣服,边向外面跑边说:“别生气老婆,你等我,我马上去买。”

  望着他离去的身影,晓源忽然好后悔!此刻,值十二月份,是一年中最冷的季节。她却三更半夜让丈夫从温暖的被窝中爬起来,去给自己买土豆丝!这举动多么幼稚多么自私!自从她怀孕以来,他就在床头放满了她爱吃的食物,她也不知道是自己非要吃土豆丝?还是不能忍受他有拒绝她的行为!怀孕使她的性格大变,实在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响了哲辉回来了,他的额头冒出来微微的汗珠,拎着一个塑料袋,晓源立刻闻到了土豆丝的香味,他把土豆丝倒进盘子里,给她端过去说:“老婆,等急了吧?天太冷了,许多夜市都打烊了,我跑了好几条街,终于找到一个夜市,也正在收摊,哈哈……幸好你老公跑的快啊,不然我老婆可就吃不到土豆丝了,一定饿坏了吧?快尝尝味道怎么样!”黄的透亮的土豆丝如粉丝般细细的躺在白色的盘中,上边点缀几根翠绿的辣椒,如金中镶着的翡翠。望着这盘油光喷香的土豆丝,晓源的眼睛湿润了,这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土豆丝。以至于以后,面对众多美食时,她还时常回味那盘土豆丝的味道,口感清爽,很香很香,带点酸酸辣辣的味道,正如人生一样!

  生命很奇妙!而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历程更是奇妙!这其中,除了辛苦、疼痛之外,更多的是幸福!七个月后,他们的女儿顺利出生了,取名乃文。哲辉的事业也越来越顺!他们买了房子,添置了最好的家具,他常说这都是女儿带来的福分!

  夜,万籁俱寂,星光点点,他们站在阳台上望着万家灯火。乃文在小车里玩耍,这个聚集了父母优点的孩子,不但长的漂亮,很乖巧也很聪明。哲辉洋溢着一脸的幸福,转过身来问她:“老婆,和我在一起,最幸福的事是什么?”她的心中立刻涌动起一份莫名的感动,深夜!寒冬!土豆丝!在她眼前一幕幕浮现,她趴在他的耳边悄悄告诉他——最幸福的是女儿!你!土豆丝!

  乃文仰起天真的小脸望着他们,她已经开始在牙牙学语了,兴致勃勃的举着胖胖的小手,咿咿呀呀的好像发出了“爸爸妈妈”的音调。他激动的用手托起了女儿,如同托起了一轮红日,她刚刚跃出地平线,照亮了他们的天空和大地。

  也许时间会削减了往日的激情,岁月会改变了容颜,也许生命中的花开花落,只留下落红脉脉。也许岁月长河,只流淌着悠悠江水。相信每一次的花开花落间,他们都听到了花开的声音。每一次的潮张潮落间,他们都看到了浪花的美丽。

  明天变成了昨天,昨天成为了记忆,爱情传说中的激情和浪漫都不是永恒,只有驻留在他们心中的那份平淡与幸福才是永远!

  白狐的眼泪

  苏樱樱身上有种淡淡的薄荷清香,不止一个人这么说过,她一出现,整个教室都弥漫着薄荷的清香。

  晚自习,所有的同学都安静地在日光灯下学习,蚊子在日光灯下飞舞,有钢笔过纸的沙沙声,寂静中,暗香浮动。

  是她,苏樱樱,她带着淡淡的薄荷清香来了,银亮尖细的高跟鞋踩在水泥地上发出尖利的声音,美丽而妖娆。

  我那时和苏樱樱一个班,落了榜,到这里来补习,曾经的意气风发都消磨殆尽,剩下的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在这个高四的班级里,男生和女生很少往来,可是苏樱樱是个意外,她永远招摇,如山野中盛开的红玫瑰,诡异而艳丽。

  她是高四六班的特色,千娇百媚带着淡淡的薄荷香。

  第一次月考,她排倒数第一,我排正数第一。

  下课时,她来到我的桌前,轻轻地笑着,风情万种地递给我一张纸条。

  这是第一次一个美丽的不可思议的女孩递给我纸条,我握着纸条的手微微发抖,以至于有勇气打开纸条的时候,赫然发现纸条上的字已被汗水渍模糊,那潮湿的蓝色,朦朦胧胧。

  一个十九岁的男孩子忽然想找到一个出口,心都燃烧起来,一片片,如野火花,我飞快地跑到水龙头下,拼命地冲头。才是初夏,小城就燥热难耐,大朵大朵的合欢花盛开的妖娆艳丽,充满诡异的气息,我们的教室在新生教学楼后面的院子里的第一排,平房,三间,如果不是苏樱樱的尖锐的高跟鞋声,真让人疑心是郊外了。

  她约我在学校后的荷花园里见面。

  一中的侧面,有一个荷花池,每年都会淹死人,可是,每年去游泳的人依旧络绎不绝。有人叫它鬼魅池,加上大片大片的合欢花和荷花,使得一中充满了鬼魅之气。

  当初来补习的时候,母亲对我说,小生,妈妈不喜欢这个县城,还有这个充满鬼魅气息的院子。

  我不过是落榜几分的书生,而且是和全国重点的大学差几分,这所学校的升学率是极高的,来这里补习的学生大多数次年都会考上全国重点大学。

  我执意来到这个小城。

  在我给最好的朋友写的信中,我写到荷花池和合欢树,他们去了清华复旦等等,他们回信的时候说,小生,我怀疑你是去补习还是去艳遇。

  艳遇这个词或许对成熟、稳重、事业有成的男子来说是极普通的事情,但对于一个才十九岁的男孩子来说,是充满难以言喻的刺激的。

  我果然发生了终身难忘的艳遇。

  那夜,静谧而温柔,苏樱樱坐在荷花池畔等我,穿着湖绿色的裙子。事隔多年,我依然清晰的记得,在远处,我便闻到淡淡的薄荷清香,我闻香识美人,走过去,才发现苏樱樱正在吸烟。

  我微怔,只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女孩子吸烟,一种难以言喻的优雅配合一种近乎极致的败落之美。

  看了许久,我开口说苏樱樱,你吸烟的样子好美。

  她轻笑,笑容千娇百媚,她柔柔地说,书生,你喜欢我吗?

  这句话更惊住了我,我说,苏樱樱,我喜欢你,声音有丝怯怯的。

  她叫我书生,她的娇媚让我想起她好像是小倩,我读过聊斋。现在,在这温柔如水的月光下,让我想起书生和小倩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书生,你帮助我好不好,这样,我才有希望上大学。

  我能行吗?可以帮助这样美丽的女孩是多少男生所梦寐以求的呀。

  怎么会不行呢?我们都是第一,差别不过是你是正数我是倒数。

  好的,我轻声应道,心里扑通扑通跳不停,手心里直冒汗。初夏的荷花刚开,散发淡淡的莲花香,苏樱樱拉住我的手,他们都说我很美丽,是真的吗?

  我与苏樱樱忽然暧昧起来。

  为了见到她,我每天都是第一个到教室,最后一个离开。

  早晨四点钟,我穿过艳红的合欢树来到教室,十分钟后,淡淡的薄荷清香由远及近地传来,是苏樱樱,她让我叫她樱桃。

  坐在我身边,点一支红烛,我笑看伊人,真的是美丽,美丽到极致。我讲数学、物理或化学,她总是低低的轻笑,被我骂了,会小心翼翼地哄我,书生,我以后听话好不好?她乖巧柔弱的模样让我很心动。

  我想,我还是喜欢她偶尔展露的纯真。

  晚上,我们还是最晚一个离开,依旧是蜡烛下,粉红色的初夏,她美丽娇柔的容颜擦着淡淡的胭脂,散发着迷人的薄荷清香。我曾怀疑她用了薄荷味道的香水,但是她说,书生,我从不用香水。

  为了方便回宿舍,她不再穿高跟鞋,怕影响别人休息,也害怕被宿舍管理员发现。我说,樱桃,你穿白色的裙子很漂亮,她就依我的话穿白色的裙子和白色的船鞋,纯真而媚惑。

  我想,我骨子里还是喜欢清纯淡雅的女孩,如静静的莲花。

  又一次月考,她考倒数第十,我考正数第一。

  她再次约我到荷花池畔,穿着淡紫色洋裙,清秀淡雅。她轻轻地笑,书生,我请客,我进步了。

  我知道这段日子她在学习上用心了些,或者抄袭也未可知。她考大学根本没有希望,这是我们早已心知肚明的事情,所以彼此心照不宣地不提这伤心的事情。我曾经问她,为什么要花钱来上补习班,她说反正我家里有钱,不过是想让我在学校混一年,等满十八周岁的时候去深圳哥哥的公司做文秘或者为他的服装设计走秀。

  我想,容貌美丽的女孩子到哪里都可以混迹江湖,我便不行,考大学是我成为人上人的唯一出路。所以我认真而严肃地告诉她,苏樱樱,我要考北京大学。

  苏樱樱还是请了客,是离学校极远的一家叫做潋滟的小酒馆,她害怕别人遇到,我更害怕。

  她喝酒吸烟的模样风情万种,美丽到极致。

  我是第一次喝酒,二锅头,五十六度,才喝一口,我的眼泪便被呛出来,她说,到底是书生。

  醉里看她,觉得苏樱樱是美丽的,那种放肆而张扬的美丽,我看她,眼神专注认真,她问,书生,你喝多了吧?

  她要热汤面为我醒酒,我吃不下,跑到外面吐得一塌糊涂。

  然后,我稀里糊涂地被苏樱樱拉上出租车。

  她带我到一间单身公寓,充满淡淡的兰花香,她说,现在是半夜,她没有办法回到宿舍,只好和我一起到她哥哥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一间小小的却不失雅致的公寓里。

  雨开始下,声声撞击玻璃,我胃烧得厉害,心跳的也厉害,莫名感觉有热毛巾擦我的脸,苏樱樱转身的瞬间,我拉她入怀。

  时间恍若定格般。

  我们好像都很尴尬,气氛暧昧的让我害怕,再接着是吻,缠绵悱恻,是她先吻我的。

  然后,苏樱樱问,书生,你敢吻我吗?

  她挑衅地看着我,媚眼如丝。

  雨声哗哗作响,我低头吻住她,缠绵。

  我想,不知我们有没有未来,不过今天我们一定要在一起。

  天蒙蒙亮,我怀里有个散发着淡淡的薄荷清香的美丽女孩。

  半个月后,我们参加高考。

  苏樱樱削了2B铅笔给我,为我买来水果和绿豆粥,所有人都知道苏樱樱是喜欢我的。

  合欢花开了,荷花亦开了,而我和苏樱樱也注定要分手,高考结束,我去北京,她去深圳。

  最后一次,她缠着我,书生,你吻我好不好?

  我说,有人。

  她不依。

  在黑色的树林,只有温柔如水的月光。

  她轻声问,书生,你不会不要我了吧?

  我说,不会。

  说这话的时候,我的心是极度空虚的,明天会怎样我不知道,但是我有种不祥的预感,似乎所发展的一切不是我能控制的。

  半个月后,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北京一所名牌大学,虽然不是北大,但足以让我母亲欣慰。

  苏樱樱总是给我打电话间或写信,她总是问你爱不爱我,你想不想我,她的声音卑微的让我心痛,她的字亦是极丑的。

  我是想她,但大学的生活丰富多彩,联谊会学生会,我又能歌善舞还会拉小提琴。也许是偶然,也许是必然,我结识了一个美丽淡雅的女孩,她叫郑晓聪,长发飘逸,那样的清那样的纯,如不经世事的神仙姐姐王语嫣。郑晓聪说她喜欢我,她第一次见到我拉小提琴就这样说,然后她给我弹钢琴曲,为我跳独舞,这样聪颖美丽的女孩在瞬间俘虏了我的心,何况她家世良好,父亲是上海某公司的董事长,母亲是大学教授,她是因为喜欢北京才来北京的。

  归期

  故事的序曲。

  1977年的冬季,天气奇冷,街面道路的厚厚积雪由于人踩车压形成压缩雪冰,所有车辆和行人都在小心亦亦地行走。我因事路过白城这座城市,做了暂短停留去看望多年未见的老同学也是从小光腚娃娃的孩提朋友。

  老朋友当时在地委宣传部的对台办工作。多年的老友相见自然是一番喜悦热情,就在他的宿舍里,他买来一包裁骨肉和一瓶酒,我俩就边吃边喝地天南地北闲聊起来,相互打听了其他好友的去向,又说起了现在的工作情况,说的话很多记不清了。可他讲述的一个真实故事却让我时常想起,至今不忘。他的主要工作是在本地经常采写有关对台湾宣传稿件,然后发往福建前线广播电台。他讲的这个真实故事就是他在采访中遇到的。

  故事的初始。

  1947年的秋季,国民党军在东北人民解放军的沉重打击下,损兵折将地节节向南溃败,为了急于补充兵员,****到处抓人当兵,见到年轻力壮的更是强行捆走。就在****残败的队伍路过本地一带村庄时,趁机抓走了几个未来得及躲藏的青壮农民,其中一个农民乳名叫黑子。黑子没有来得及逃走是因为他刚刚结婚三天,新婚妻子感冒高烧身子疼痛,他是在照料妻子时被突然闯进门的国民党军抓走的。黑子在走时边挣扎边对妻子喊到:“别念想,我会回来的!”可是黑子这一走,就是几十年不见踪影。在黑子走后的第二年,黑子的妻子生下一个女孩。后来听邻村一个和黑子同时被抓后来在战场上负伤回来的人说,黑子已经随大批的国民党军队坐军舰跑到台湾去了。从此,在也没有任何音迅。黑子的妻子没有听信别人劝她改嫁,她坚定地等待,相信自己心爱的丈夫会回来的。30年弹指一挥间,女儿都已经结婚生孩子了,仍然没有黑子的丝毫消息。黑子的妻子没有忘记当年黑子的声音“我会回来的”,这句话一直成为她心中的信念在支撑她顽强地生活下去,她在多少个日日夜夜里想念黑子,回想那暂短甜密的洞房花烛夜,多少回梦中她看见了黑子突然回到家中。在漫长的等待和热恋的期盼中,她常常暗地里哭泣,常常独自在轻轻地呼唤,她相信黑子一定会回来的。她细心地照料孩子,象男人一样下地干农活,直到女儿结婚后,她与女儿女婿生活在一起,日子过得很滋润。可1977年正是文化大革命方兴未艾时期,海外关系成了特务嫌疑,她的盼望成了水中望月一场空。可在当时的复杂环境中,妻子想念丈夫女儿思念父亲的亲情渴望一时没有停止过。

  故事的延续

  因为这个真实的故事感人泪下,让我为黑子的命运担忧,更为他妻子忠贞不渝的痴情感动,这个故事一直在我心里萦绕。后来我在与朋友通电话中,多次关心地问起故事的发展,朋友说当年他把这个真实的故事写成宣传稿件,通过福建八一前线台广播的传送,也没有获得反馈的消息。后来他在收集的信息片段里,陆续向我讲述了全过程。

  1979年的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告台湾同胞书》,象春雷炸响惊起大地的复苏,春的气息迅速向四周扩散,涌起了一阵阵暖流,人们在喜悦欢呼中看到了希望。渐渐地大陆和台湾的民间往来不断增多,好消息不断传来。1983年的夏天,邻村一个当年随****到台湾的老兵,经过香港转道从台湾回到了故乡,一时成了当地重大新闻,人们奔走相告,当年到台湾的老兵回来了,消息很快传遍了周围村屯。黑子的家人通过台湾老兵只言片语的叙述中,了解到了不详的消息。

  黑子到了台湾以后,在海岛守备部队服役了几年,后来随着年岁增大加上得了肺结核病,经常吐血身体虚弱,部队给了他一笔退伍安置金,让他退伍了。他在台湾举目无亲,想回到日夜思念的家乡更不可能。于是,他到了高雄市,经营了一个食品亭子维持生活。他时常在思念自己结婚只有三天就分别的妻子,想念自己的家乡和亲人。黑子在无望的等待中,病情不断加重,身体的健康状况更加糟糕。他没有挺到希望的时刻,就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的前一年,他病死在他乡。

  故事的结局。

  黑子的妻子在漫长的等待中,终于获得了这个不幸的消息,她欲哭无泪,泪水早已在等候中干枯了。她在女儿女婿的陪伴下,找到了一处偏僻闲静的地方,为黑子立了一个坟头,烧香跪拜之后,她在坟旁默默沉思良久。

  她要感谢时局政策的变化,她只足了,因为在她有生之年终于有了丈夫的确切消息,她可以陪丈夫重温旧梦,陪他说说知心话了。

  今生为你守侯

  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他的,只是每天在清晨的教室里,她一直期待着他的出现,只要一看到他那双清澈的眼睛,她的一天就会过得平静而又快乐,如果他偶尔生病请假,她的一天过的十分漫长,焦的心情怎么也演饰不了……那一年他17岁。

  她,留着学生头,圆圆的脸蛋,皮肤白白的,乍看象个洋娃娃。她被老师调到他的后排,他着实心跳了好几天,下课的时候,他总是不愿意离去,低着头静静的听着后排的她的那银铃般的笑声,她的笑声像是一汪清水恬静的流入他的心底……那一年她16岁。

  初恋,是一朵纯洁的睡莲,只有在适龄时才会绽出美丽的花朵。他和她的初恋就发生在那一年。

  他和她是早恋的,虽然他们还不懂什么是真正的爱情,只知道在琼瑶的“爱情故事”里去理解那痴痴的爱情男女,只知道他和她在一起就会心情愉快,就会心旷神怡。或许这就是16岁的她和17岁的他所理解的爱情吧!

  他和她便是妞爸和我,少年轻狂的他和年少无知的我相爱了,别人说:恋爱的过程,其实也就是人生走向充实;走向丰满;走向成熟与美丽的过程。从相识,到相知,然后相伴。花了8年的时间,我们努力的争取着我们的爱情。

  第一次真正的审视妞爸的时候,是在我们的寝室里,他的一首《今夜你会不会来》吸引了我所有的目光,戴着一副眼镜,唱的特别的投入,那时的我对他多多少少有些好感,可没有想过他就是陪我一生的人。没过多久,妞爸送我回家,那是早上的火车,要起得很早。我告诉妞爸让他早上5点半在楼下等,我按时下来的时候,看见了已在楼下等我2个小时的妞爸,当妞爸告诉我这件事的时候,心里觉的他真是傻的可爱,到了车站,妞爸说:“我为你唱首歌吧!”一首吴奇隆的《一路顺风》,我静静的听着,心里说不出的感动,不知为什么泪水悄悄的溢满了眼底,那是妞爸第一次为我唱歌,也是第一次有人为我唱歌。我也第一次为他心动!直到现在妞爸还笑我说我是他一首歌骗来的。

  就这样我们相爱了,心里那种甜蜜蜜,美滋滋的感觉好强烈,觉得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到处都留下了我们的身影,我们彼此发现自己已离不开对方,一天不见总会无端生出许多惆怅,心里慌慌的,在一起的日子真的过的好快,每当分手回寝室的时候,那股依依不舍的酸劲就甭提了,我珍惜和妞爸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我被甜蜜的爱情包围着。我几乎包揽了妞爸所有的脏衣服,给他洗着衣服,心里还觉着特别的幸福,哎!初恋啊!现在想想那时的我真傻,养成了妞爸直到现在还不想洗衣服的坏习惯。

  放暑假了,妞爸送我回家,心里纵有万般不舍还是要踏上回家的火车,我强忍着眼泪,努力的不让它流下来,在我踏上火车的时候,看见妞爸趴在火车的窗外哭了起来,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妞爸哭,此刻的我终于也忍不住了,哭的淋漓尽致!在以后的两个月里,我们已3天一封挂号信来倾诉心里的相思之苦,每一封信我都要带上一枚相思扣。每天都要叠一对千纸鹤,59天我叠了59对千纸鹤挂满了我的房间。妞爸的名字每天都要出现在我的日记里,妞爸的样子每天都会出现在我的梦里。我深深的陷在妞爸的世界里不能自拔,我不能听见妞爸在电话的那头轻声对我说:“你好吗?我好想你!“此刻的我定会泪如雨下,那时日子过的好慢……

  回到学校,在又大又圆的月亮下,在一片银色的月光中,走向我亲近的人。2个月不见,仿佛已隔百世,妞爸在月光下对我微笑着,一如梦中的情景。妞爸将我轻揽入怀,此刻我明白了妞爸也像我思念他一样的思念着我。我的泪流满了妞爸那棉布衬衫。

  快毕业了,我们都小心翼翼的回避这个话题,可再怎么回避,毕业的日期还是一天天的来临了。我走的那天妞爸没有送我,他说不忍心看到悲悲切切,生死离别般的场面。妞爸把我送上了的士,我看见两股清泉从妞爸的眼中流出,我在也抑制不住早已在眼中蓄意已久的眼泪,刹时,已泪流满面。我的初恋就这样结束了?毕业没几天我就去了新疆的大姨家里,思念就像蚂蚁一样不时的爬满了我的全身,我痛苦极了。我每次都向我的闺中好友倾诉着我的相思之苦,妞爸辗转几次从好友那里弄来了电话号码,我在电话的这头可以听到妞爸”咚咚“心跳声,未闻其声,我已热泪盈眶。妞爸在电话的那头说”回来吧,我真的真的好想你,我在为你守侯!“我不顾一切的从万里之外跑到了妞爸身边,告诉他“今生,我只爱你一个。”

  为此举,我得到了妈妈对我的第一次毒打,屁股迅速的肿了起来,让妞爸实着的心疼了好几天,我说:“只要能和你在一起,这点伤又算的了什么!“我们尽情享受着重逢的甜蜜。

  后来妞爸开了个舞厅,让我过去给他帮忙,舞厅的生意很好。妞爸的歌唱的极棒,看着他在台上唱歌的样子,我觉得自己非常幸福,非常骄傲。因为妞爸对我说,他的歌都是为我而唱,也正是因为这歌,引来了很多女孩。我为此深深的烦恼着,我甚至开始怀疑妞爸对我的真爱性。其实也是在一起唱唱歌,聊聊天罢了。可我真的好伤心,好难过。爱是自私的,我的眼中容不得半粒沙子,一气之下,我踏上了回家的火车,我渴望长相厮守,而不是相聚如浮萍的爱情。那一刻,我好恨妞爸。我想象着他唱歌时深情的神态,或许已不在为我,忍不住泪如雨下。我像一件从楼上丢落的衣服一样,轻飘飘的飘在空中。我对自己的魅力失去了信心。

  回到家里,我失魂落魄的样子,让妈妈吓了一跳。我告诉妈妈我在也不去妞爸那了,本来就极力反对的妈妈十分高兴,对我更是疼爱有加,我被失落深深的包围着,心痛,那种心痛直刺我心底的最深处。我拼命的想忘记妞爸,可我的心却总是背叛我。妞爸总是打电话来,都被我的好友以各种理由回绝了想跟我说话的念头,我铁了心要和妞爸分手,可谁又能洞悉我心底的那份思念呢?

  在我们分开二十天的时候,妞爸和他的一位朋友来找我,那是个很冷的冬辰,妞爸穿着一件毛领皮衣,站在我家门口默默的看着我,眼神恍如隔世。我有点佩服他的勇气,因为他应该知道我妈妈会怎样的指责他。我用沉默来迎接他的到来,他瘦了,一夜的火车显的他更憔悴。妈妈用尖刻的语言指责妞爸,妈妈心中已经肯定我是不会在和妞爸和好了。妞爸是个任性的人,他能坐在那里低着头听着妈妈对他的说落,心里因该是特别委屈的。可为了我他还是静静的坐在那儿。妞爸询问我的意思,我还是沉默,那时的我脑海里是一片空白,不能思想。老妈最后还是下了逐客令,妞爸走到我身边用深情的眼光看着我,对我说:“在你离开我以后,我每时每刻都在想你,你就像我的眼睛,让我知道世界的美丽,可我如今失去了这双眼睛,才发现世界是如此的黯淡,原来她对我如此的重要。等待是困难的,可是我愿意等待,等你回到我的身边,我要让你相信,今生你是我的唯一。”说完,已泣不成声的妞爸转身走了。泪流满面的我望着妞爸的身影心痛万分,此刻的我终于发现在我内心的深处,是永远不会忘记他的,就像一个烙印烙在了我的心底,我跑出去,抱住妞爸来证明我的决定。妈妈气坏了对我大吼:”你要跟他走,我就没有你这个女儿!“我还是抱住妞爸不放,妈妈绝望的喊着:“滚,再也别回来了。”

  我和妞爸以最快的速度,上了火车,那种感觉就像过去的私奔男女怕被逮回来坐猪笼一样。在火车上我傻傻的望着妞爸,这个让我深爱着的男人。妞爸把我揽入怀中对我说:“我一定会给你幸福的生活,让你开心快乐。想哭你就哭吧”。此时的我不顾车厢的人们诧异的目光,嚎啕大哭起来。为了我那真挚的爱情啊,却失去了我那挚爱的亲情。

  一天夜晚,月光中,妞爸将一枚戒指套在我的无名指上,戒指在月光下发着淡淡的光泽。我知道,这是妞爸对我一生的承诺。

  后来,妈妈被妞爸诚肯的态度打动,终于默认了我们的关系。

  在新世纪来临的时候,我和妞爸举行了婚礼,那八年马拉松式的初恋啊,今天终于踏上了这神圣的红地毯。我怎么也掩饰不住那内心的喜悦,妞爸的歌依然为我而唱。

  婚后,妞爸就去郑州进修了,我也怀了我们爱情的结晶。我每天守侯着他的电话,每次都有说不完的话,我守侯着他的归来,那是一种幸福的心态。就像我和女儿每天守侯着已经毕业上班回家的妞爸一样,让他喝着我泡的茶,让他洗着我放的洗澡水,让他穿着我烫的衣服,那种无法言语的幸福就会悠然而生!

  为你守侯,今生已经注定你是我一生爱的牵拌!

  为你守侯,今生我以苦过你的苦,甜过你的甜!

  为你守侯,今生我要和你去体验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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