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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成吉思汗的功绩


  【醉酒寒蝉】读中外史书,总觉得史学家们对那个草原上的民族的军事业绩过于神话,好象蒙古人当真是古往今来的第一大军事劲旅似的。连金庸这样的大作家也持如此看法。而当我仔细对比研究了元代史后,我得到这样一个结论“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倘我汉武唐宗在,鞑子安得如此”。?

  ?蒙古最辉煌的军事业绩,总的说来就是两个:横扫欧洲和平定中原。

  世人都以横扫欧洲为蒙古第一武功,而我却以为不然。当时的中国,乃是世界的中心,拥有无与伦比的人力、物力和财礼,拥有世所罕见的军事科技力、政治组织力和兵源动员力。可以说打得下中国,世界都是你的了。而横扫欧洲听起来倒是很了不起,但是你去想想当时的欧洲吧。

  恶劣的气候条件下适应着原始的生产方式,原始的生产方式决定着落后的生产力,与落后的生产力相对应的是松散的政治组织方式。当时的欧洲大地上只有些互不所属的封建小邦,没有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大帝国,更不会有一个强有力的力量集中的武装力量。他们的技术落后,兵器除了刀刃外均为木制,盾牌也是木的,弓箭的射程也很短;他们作战方式落后,不知道集团冲锋,不知道协同作战,不知道列阵调度,只知道散兵自斗。这样的一支军队面对来自东方的军队,面对他们的长弓利箭,马队冲锋,铺天盖地的集团化骑兵,无易于孤羊冲进狮群。

  所以啊,横扫欧洲一词,听起来很了不起,其实算个啥啊?就像今天,横扫非洲会比单挑美国难吗?可见根据蒙古横扫欧洲来定之为古今无敌是不对的。?

  ?有人提出疑问,那全盛时候的中国为什么没能一统欧洲呢?那不是唐太宗和汉武帝做不到,以汉唐的国力来说,灭欧洲是易如反掌。霍去病曾经以一万部队在七天内横跨大沙漠,迫降,灭掉西域世纪六小邦;李靖也以十万兵力击败东西突厥的上百万骑兵部队,收复西域三十余国,可见汉唐兵力之盛极。汉武唐宗之所以没干出一统欧洲的大事,实在是因为中国人应该说是汉人的保守性作怪。

  以农耕为业的民族习惯自给自足的生活,不习惯于掠夺。那恶劣的自然条件下的贫瘠,以及他的所有者(野蛮人)对我们的农耕会有什么帮助?在一个聪明的中国皇帝都不管会让自己的军队越过千里的沙漠和寒冷的死亡地带西伯利亚去抢一块没用的贫瘠的土地,他们实在不知道那片土地于国于自己有什么好处?收了些野蛮人来养他们,教化他们吗?

  所以啊,中国早就具备统一欧洲的实力,只是没想到要去做。成吉思汗的伟大就在于他是第一个做这件事情的人,仅此而已,并不能说明他是唯一能做这件事情的人。?

  ?蒙古人好歹也统一了中原,应该算是很厉害的吧?其实那也只能说明他们在当时算是不错的人(还有点前途),不能说明他们是古今无敌啊。众所周知,汉高祖君临天下只用了五年,李世民威加四海只要了四年,可蒙古人呢?当宋金两大帝国在极度的民族仇恨支配下疯狂厮杀了上百年,奄奄一息时,蒙古人出来收拾残局,依然困难重重。灭金用了24年,灭宋用了38年。

  先说灭金吧,当残破的金国在完颜守绪这个昏君统治下摇摇欲坠的时候,蒙古人知道成吉思汗死,共对金发动了22年的进攻,付出了三个皇孙,四个万夫长的代价,依然劳而无功。后来根据铁木真的遗嘱,联宋灭金,当开封(金的都)城破之时,首先在城头升起的,还是宋旗。这与当年岳飞以一支不大的兵力打的处于全盛时期的金落花流水,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之后的灭宋战争更是笑话一桩。宋朝的军机要臣贾似道根本没做什么抵抗,而蒙古的大军却在宋的地方部队面前吃够大亏。钓鱼城之役,人口才十七万的小城独力于蒙古三十万大军(倾国之兵)做战,大战十五次,小战三十余次,先后杀掉蒙古五万多精兵,而且戏剧性的打死不可一世的蒙古大皇帝蒙哥。(这次战争,害得蒙古把欧洲战场上的大部精锐调回中土,支持了西方的抗战)多年后忽必烈卷土重来,又一个三十万大军被阻襄阳达六年,损兵近十万。

  所以啊,虽然南宋已经残破的不成样子,但是如果政治稍上轨道一点,任用一两个即忠心又有才干的人(文天祥忠心却无兵权,也非名将),要阻挡蒙古的进攻是不难的。这可以从蒙古在埃及,日本,越南的失利得到证明。我们又设想,如果当时指挥宋军的不是文天祥而是诸葛亮,相信蒙古鞭长,不及江南,进一步,倘铁木真与唐太宗同时,世界上将不会有成吉思汗了。

  ?所以啊,我要请成吉思汗请下神坛。

  以下的观点。

  (1)汉朝打败的凶奴余部很小的一支跑到西欧,却打败了罗马帝国,并差点征复整个西欧。

  (2)汉朝在中亚的月氏部族给汉铁骑兵打败后,南下阿富汉,再到印度,以后以乎征复整个印度和阿富汉及巴基撕坦。

  (3)唐朝在伊梨河与西突的"淝水之战"可谓中国至汉以后的最为激励胡汉之争,被打败的西突部族跑到了现在的土耳其,成为现在土耳其人的祖先,一度开扩了地扩亚欧非三大洲的奥欺漫土耳其帝国。

  只是对汉唐时的汉人而讲除了中原再到后来的蜀地和江南之外都是不毛之地。

  (4)蒙古人灭中国,可称的上百万正规大军浩浩荡荡。花了近百年的时间。可对西欧人只花了二万人马,近两年就可以基本扫平整个欧州。要不是成结思汉死了。。。现在的白人都。。。。。。

  刘骜之死,从正史来看,死得平淡无奇。然后,他却很可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死于春药的君王。刘骜跟其他君王一样,有生之年都沉迷在漂亮女人的酥胸上。

  赵合德,名字听起来你一定以为是个男人,但是他却是一个小姐,美女中的美女啊!赵合德本是赵飞燕的妹妹,同飞燕一起进宫,可世人多知赵飞燕,而不知赵合德,其实赵合德之宠远过赵飞燕。据说她刚进宫时,美艳绝世,浑身上下没有一点瑕疵,左右侍侯人员都目瞪口呆,禁不住啧啧称赞。

  不过男人的悲哀也正在于此,女人性行为过度并不影响她继续性行为,而男人一旦过度,性能力就会衰退。男人之所以为男人,表现在性行为能力上,一个男人如果被女人奚落或被指正性无能,那可是最难堪的羞辱啊。有些人为了维持男人的这分尊严和性的享受,就乞灵于春药。可是春药都伤害身体,《**梅》中对此有绘声绘色的描写。

  刘骜到了最后,连走路都有点迟钝,对娇艳欲滴的赵合德,束手无策,必须握着赵合德的玉足才能**。于是,方士呈现仙丹,这种仙丹在烈火中烧炼,需要一百天才可以炼成。先用大缸装满水,把仙丹放到水中,水立刻沸腾,是不是石灰啊?再换新水,经过十天之后方才不沸,然后吞食。每次一粒,功效如神,赵合德芳心大悦,而且不久就认为,如果吃一粒有一倍大悦,吃十粒肯定有十倍大悦了!最后一次就叫刘骜吞下十粒,御床上颠鸾倒凤,“笑声吃吃不止”。然后到了午夜,刘骜限于昏迷,好容易挨到天亮,有点苏醒,勉强下床,就在穿裤子时候,一头栽倒在地,急抬到床上,**凶猛涌出,不能停止,裤子被子全被玷污。刹那间气绝身亡。

  刘骜一死,赵家姐妹势力瓦解,十余年累积下来的怨毒开始爆发。王政君老太后下令宫廷事务总管,宰相加上司法部长组成合议法庭,审讯赵合德,调查她谋杀皇帝的阴谋(刘骜本来身体强壮,突然暴死,当然怀疑了)。

  赵合德现在第一次遇到靠绝世美貌不能克服的困难。哀哭说,“我一向把刘骜看成一个婴儿,玩弄在鼓掌之上,我所受的宠爱和荣耀冠与天下。怎么能在公堂之上跟宫廷事务总管这一类芝麻小官,争辩男女床上的事?”然后用手捶胸,呼唤刘骜,“你望哪里去了”自杀身死。

  男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似乎天生是性的奴隶。一个民间幽默故事可帮助我们加强印象。一个老头取个少妻,终于一病不起。医生警告他“你骨髓已经没了,只剩下脑髓了”老头大喜“脑髓还可供我战上几次?”

  中国君王们大都短命,在上面可找到答案了吧。我们并不嘲笑或轻视刘骜,每个男人都可能会犯同样的毛病的。而事实上每个君王也无不如此,只不过刘骜之死留下史料而已。可以发现,叔孙通建议的“君尊臣卑”所产生的中国特有的隔离式的宫廷制度,不仅对人民有害,就是对君王本身也是灾难无穷啊!

  赵合德临死时说她把刘骜看成是婴儿玩于股掌之上,并非虚言。让我们先看一个《资治通鉴》上面记载的一个事实。

  公元前11年,许美人怀孕,11月生下一个男孩。赵合德对刘骜讲,“你每次都骗我,说是从中宫出来,既然每次从中宫出来,那么许美人的儿子又是从哪儿来的?”说完就用手捶自己的酥胸,用头撞墙壁门柱,从床上故意跌下,又是哭啊又是闹的,不肯吃饭。

  从这话看来,赵合德管的还真宽,封建社会且不说帝王,就连普通百姓有个三妻四妾都很正常,这个赵MM居然管起我们大汉天子的性生活来了,更让人惊讶的是刘骜的反映。刘骜说,“我是特地来向你请罪的,你反而又怒又叫,真是不懂事”刘骜也不肯吃饭。赵合德气得不行,说“你如果认为你对,你为什么不吃饭?你自己曾经发过誓,永不辜负我!而今许美人生了孩子,不是背叛盟誓是什么?你还有什么说的?你对不起我!。”

  从这些话看来,赵合德还真不是刘骜用来满足性欲的工具,而是他真正爱情的所在。想来人真是有共性,想那刘骜虽身为帝王,仍然象我们今天谈恋爱一样,一动起情来,就什么天啊地啊的,胡喷一气。刘骜讲,“盟誓还在嘛,只要赵家在,永不教许家翻身(其姐姐赵飞燕的皇后位子就是从许皇后那儿抢按理的),天下没有人能在赵家之上”

  这句话真是给足赵MM面子了,从这也可看出古代频频出现的外戚干政的现象实在是不足为奇很正常的事情。刘骜虽然深爱赵合德,但还到处打野鸡,今天跟曹宫上床,明天又跟许美人上床,似乎说明一件事:男人的爱情永久而不易专一,女人的爱情专一而不易永久。赵MM在那种封建社会居然要求一个大国的皇帝只能跟她一个人上床,想来还真有几分执著,几分可爱!

  赵合德在惨烈的夺床斗争中节节胜利,但是她无法克服一个最致命的危机:没有儿子。所以当别人有了儿子后,她选择的是一条极端的方法:自己没有的其他人也别想得到。而且不是背地里偷偷摸摸的干,而是直接逼着皇帝刘骜去摆平。

  后来,刘骜下令,让太监靳严将许美人的孩子强行报到赵合德的居处。刘骜与赵合德一起进去了,之后命令所有侍侯人员退出,并自己关闭门户。一会儿工夫,房门打开,刘骜呼叫太监于克子,命他包起襁褓,并交给他一张便条,上面写着“箩筐中有男孩尸体,埋在隐蔽处。”

  补充一下,在此之前,刘骜已干掉了一个亲身儿子(与宫中一个女教师曹宫所生),这里还很有可能是自己亲手掐死。熟悉西汉历史的人应该知道,汉成帝刘骜没有儿子,最后是将皇位传给了他的侄儿刘欣,是为哀帝,当然后来被王莽篡了。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刘骜为了赵合德的美色,连毙了两个亲身骨肉,且是在没有一个儿子的情况下杀的,真是连畜生都不如,另一方面也让人感叹美色的力量竟至于斯!另一个角度也看出皇宫中血腥残忍和无法无天。[bookid=2871585,bookname=《灵噬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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