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章 他思念成疾
刚到美国的时候,林晓觉得自己很茫然。
她虽然说高中的时候学习成绩进步很大,但那也是因为在季初白的重点辅导下,他给她划重点考点,她怎么可能不进步神速?
但她英语确实从头到尾都很一般,高考也只是勉强考上了一百分。
只是考试的分数根本是不实用的,她词汇量还是太少,英语口语更是垃圾,到了国外,自己日常交流都是问题。
叔叔英文是很好的,妈妈英文虽然不行但是不怎么出门,倒是她,要出门,要上学,交流的时候很多时候都要用手机机器翻译。
只是这样归根结底太麻烦。
林晓到美国不久,池旭居然也来了,池旭提着东西到家里一坐,对她说,“惊喜吗,我来陪你的。”
“你不是……”
池旭本来也是要去华大的。他的分数也完全是上的去的。
华大。
林晓又想到了季初白,但是还想那个人干什么呢,林晓咬着牙,从头到尾,那段早恋都是她一个人的独角戏而已。
池旭看着林晓微微笑了一下,“林晓,人这辈子总有自己要追逐的东西,我以前一直放任你去追逐别人,但我现在想,我是时候追逐你了。”
林晓嘴巴张了张,最终没说什么话。
池旭的心思隐藏的太深了,她竟然从来都不知道。
空气之中有些沉默,池旭打量了一下林晓的新家,是个很不错的小别墅,外面有个花园,倒是很适合居住。
“我知道你现在暂时还不会接受别人,我可以给你时间。”
他不着急。
那么长的时间自己都等过来了,也不在乎再多几年的时间。
林晓低着头,“有时候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人会那么喜欢另外一个人。”
原本她自己对感情这种事情是嗤之以鼻,可是到了自己的身上,她才知道,所谓的情感其实就是一种慢性毒药,一开始你毫无知觉,到了最后你已然病入膏肓无药可救。
她轻笑,“总觉得那个人的名字,已经像是印记一样雕刻在了我的身上。”
我的嗓音是一列被截留的火车,你的名字是俄罗斯漫长的国境线。
林晓手指捂着眼睛,“我想我会记得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忘记了。”
池旭温暖的大掌就这样落在她的肩膀上,嗓音低沉,“我可以陪着你,总会忘了他的。”
时间过得很快,两人很快就上了大学。
不在同一个学校。
但是两个学校之间只隔了一道围墙。
林晓专心上课,有时候外出摄影,周末的时候会找池旭来给她当模特儿,有时候自己一个人爬雪山去拍风景。
至于英语,时间一长,好像也不是那么困难了。
也就一年的时间,她基本上就可以跟这边的人全程交流毫无障碍。
很快就大学毕业了,池旭在林晓毕业的当天买了一束火红的玫瑰花,谁都知道玫瑰花代表什么,池旭走到她面前,“毕业快乐。”
林晓看着那一捧红玫瑰,眼眶都有些热。
她忽然就想起来自己以前看小说,看过一本金庸的《白马啸西风》。
白马载着李文秀,缓缓地走向杏花春雨中的江南。身后,大漠风沙越来越远。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无数风流少年,如花美眷,在二十四桥的明月里吹箫,在春江花月夜的韵律中缱绻。
那么,李文秀呢?
“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
“对不起。”
林晓觉得自己的喉咙有些堵得慌,这几年的时间,池旭基本上一直都陪着她,她开心的时候,不开心的时候,池旭都一直在她身侧,不言不语,就只是静静地陪着,让她心安。
但是感情的事情,从来不是谁付出了,就可以得到回报。
感情是很珍贵的东西,如果她因为池旭喜欢她,她就跟他在一起,那就是对感情这个词的侮辱,也是对池旭的不尊重。
这样的感情,他应该也是不要的。
因为不珍贵,因为太廉价。
因为毫无意义。
池旭把玫瑰花往她怀里一送,“我这不是逼你,你喜欢玫瑰花我才送给你的,没让你现在就跟我在一起。拍毕业照呢,去吧!”
池旭摆了摆手,林晓看了他一眼,然后去跟同学拍照了。
一群朋友都是来自各国,金发碧眼,黑人白人都有,五湖四海,聚做一方,都是缘分,但也就相遇几年的时间,时间一到,缘分就到了,都要散了。
拍完照,林晓又拉着池旭两个人合拍了一张,“算是感谢你这几年陪我了。”
“一句感谢就算了么,我定了位置,一会儿去吃个饭。”
“好。”
林晓没有推脱。
在学校弄完了毕业典礼,还有授位仪式,大家就收拾东西各自散了,林晓大学也没住校,所以不用收拾,池旭开了车来,她上去副驾驶,打开窗户,吹着风,很舒服。
“想好干什么了吗?”
池旭扭过头,看着林晓。
“找了个工作室,帮忙拍拍杂志什么的,”林晓看着池旭,“你呢,你打算做什么。”
池旭是律师专业,但他只是大学在这边念,家都在榕城,到底还是要回去的。
“林晓,你打不打算回去榕城。”
池旭今天来,就是问她这个问题,如果她要回去,她们可以一起回去。
林晓闻言就沉默了。
池旭看她这样也没继续质问,男人开车,直接就去了他之前定好的餐厅,是一家西餐厅,在国外,什么中餐厅都是不正宗的,还是想回去吃。
池旭还没大学毕业的时候家里就催他回去了,这几年,他回去的时间屈指可数,家里的人对他都快有意见了,他想留在这边工作,但是多半也是不可能的。
那家里不就闹翻天了?
鹅肝红酒上来,林晓有些失神,最后,她还是看着池旭,“池旭,你回去吧,你也别等我了,我暂时可能不会回去的。”
她不想再回去,回去干什么呢,自取其辱吗?
而且她家在这边。
池旭看着她,“你还是没走出来对吧,林晓,你要是一直不回去面对,那你就是一直在逃避,这样的你,到底要什么时候才能彻底走出来呢?”
林晓抿了口红酒,“我本来胆子就不大,以前都是装的,我遇到事情就只会逃避,我不敢去面对。”
因为害怕受伤。
她是一个很难自愈的人,一旦受了伤,那伤口不会愈合,只会日益溃烂。
疼痛的滋味会弥漫到她的全身,深于骨髓鲜血静脉,全身里里外外,毫无避免。
她只是想有个地方可以让自己安安静静的生活,不想再去揭开过去令自己鲜血淋漓的伤疤,也不想去看那个绝情的人。
但她不怪季初白的,一个人不爱你,他本身就没有错的。
错的是她。
不该喜欢上一个根本不喜欢自己的人。
池旭没说话,空气里是红酒散发出来的微酸又甜蜜的香气,在空气里像是要蒸发,弥漫在每一个角落里。
班上,池旭轻轻在林晓的额头上落下一吻。
很虔诚。
带着他所有小心翼翼,那些细腻又不敢粗狂的心思。
林晓想抗拒,但最后却没有动。
她睫毛微微的眨了眨,“池旭,你别这样,最后伤心的是你。”
“我心甘情愿的。”
“我不会接受你。”
她心里装着另外一个人,不可能去接受池旭的。
“我可以等。”
她固执,但他似乎比她更固执。
林晓最后没话说了,池旭又给她倒了半杯红酒,“喝吧,然后希望你能早点忘了他。”
“……”
林晓看着红酒,然后微微晃了晃杯子,一饮而尽。
……
池旭回国,她的日子好像又恢复了平淡。
母亲跟叔叔两个人在几年前就已经扯证结婚了,现在的感情越发甜蜜,林晓知道,母亲现在很幸福。
又过了几个月,李玉蓉就怀孕了,林晓从工作室回来的时候,就看见叔叔跟妈妈他们在一起,然后在沙发里笑的很欢乐,谈的都是未来孩子的事情。
第一次,她觉得自己像个局外人。
哪怕数数看到她,率先朝她招了招手,“晓晓,过来看看,你妈妈怀孕了。”
“……”
林晓笑了笑,但心底,却油然而生一丝丝的荒凉。
像是自己站在荒地里,周围都是冷入骨髓的风……
从那天开始,林晓每次回家,都能看到他们三个人在一起其乐融融的画面,妈妈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他们一天比一天开心,也一天一天的没有像从前那么关注她。
宝宝终于出生了,是个男孩儿。
妈妈跟叔叔都很开心,林晓到医院的时候,就看见叔叔抱着孩子,妈妈在床上,笑得很开心,那么没有她,他们一家三口,也会很幸福吧?
等到宝宝三个月的时候,林晓终于决定了,她打算回国了。
“你决定了吗?”
林晓深夜给池旭打了电话,池旭现在已经在一家律所上班了,他本来就是海归,知识能力也都过硬,长得好看,让律所一时间门庭若市。
林晓看着窗外,这时候夜色深沉,天地都安静的时候自己才能体会得到内心深处的那种心情,伤心又绝望,很多时候自己都下意识的要去忘记,可是每次都觉得自己忘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那男人到底还是会进来入她的梦境。
越是忘记就越是忘不掉,她总是需要一个结果。
所以,她要回去。
为了自己。
不为了任何人。
……
跟李玉蓉跟叔叔商量了一下,他们不反对,“不管你做什么选择,妈妈跟叔叔都支持你。”
林晓笑了笑,“我有时间会回来的。”
她买了当天下午的机票,到榕城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钟了。
拉着行李箱出去,就看见池旭站在外面等,男人穿着西装,可能是下班就过来了,就站在那儿,身形笔直,看到林晓的时候,池旭勾了勾唇,直接过来拿过她的行李,“住哪儿?”
“先住酒店。”
池旭看着她,“我家里有多余的房间,你要是不介意可以去住,爷爷还有我爸妈都很久没看到你了。”
“有时间再去拜访,我就住酒店。”
“好。”
池旭也不强求。
带着林晓去了一家酒店让她住下,池旭看着林晓进门,“明天有时间一起吃饭。”
“好。”
到酒店,林晓把行李都放下,然后洗了个澡,这才躺在床上。
五年没有回来,榕城什么都变了。
街道变了,似乎连空气都变了。
她眨了眨眼睛,毫无睡意,起身到落地窗前,她住在高层,这个位置看过去,可以看到万家灯火,他现在住在哪儿,他身边有没有别人?
……
医院。
季初白刚做完一个手术,浑身疲惫。
回到办公室,男人揉了揉眉心,打开手机,除了江月歌跟母亲,照常没有什么消息。
他打了很多次那个电话号码,无人接听,后来直接停机。
她走的干干净净彻彻底底,什么都没留下,除了一句分手。
病房的门忽然被人从外面推开,是护士陈悦,“季医生,你女朋友半个小时之前送了点水果还有夜宵过来,怕你值夜班太饿了,她本来想等你的,但是好像临时有事就走了。”
季初白眉眼都懒得抬,“放下吧。”
陈悦把东西放下,又看着季初白,“季医生,你女朋友还是大明星呢,长那么漂亮,对你又好,你怎么好像不冷不热的啊?”
江月歌……
五年前他出车祸的时候,是江月歌把他送去的医院。
他失血过多,需要输血,医院的库房里面血量不够,刚好江月歌的血型跟他相配,她二话不说就给他输血,最后他没事,她倒是因为失血过多陷入了昏迷。
他车祸伤了腿,在医院住了一个月才恢复,那一个月江月歌每天都在医院照顾他。
这几年也是。
他在医院里手术会议还有出差讲座各种不断,江月歌一有时间就来看他,给他带饭,跟他说话,他不怎么回应,她也乐在其中。
她说,“季初白,你身边总需要一个人,她不在,我陪着你,好不好?”
“我可以不当你的女朋友,但是季初白,你别赶我走。”
她固执,偏执,跟她很像。
但她走的时候太绝情,话都不说清楚,久而久之,等待变成了怨恨,心里越发压抑,他不再接受别人的好,但是有时候就连拒绝的话都懒得说了。
除了工作,他几乎已经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意义。
护士一走,季初白直接把江月歌带来的东西扔进了垃圾桶。
男人一只手捏着手机,锁屏是几年前,有一次周末,他带着林晓出去外面的kfc补习的时候偷拍的照片,那天他去上了个厕所,回来的时候就看见她偷懒,一只手托着下巴,侧脸看着外面。
他鬼使神差就拍下来了,她侧脸好看,那天光线特别好,清晰的可以看见她脖子上的毛细血管。
关掉屏幕,屏幕又亮起来。
看不清楚照片上她的表情,只有一个侧脸。
似乎他们之间并没有太多的回忆,在一起的时候太简单。
那时候他总觉得,高中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她先好好学习,等到高考过后,到了一个城市或者是一个学校,那时候才能真正的想做什么做什么。
他把一切都安排好了,也把一切都想的太美好。
是他忘记了,安排总会出现意外,她提前退场让他措手不及,甚至来不及挽回,就已经没有了机会。
他不太懂她说分手的理由,想追问却连她的人都见不到。
知道她在美国。
他这五年的时间,却从来没有去过。
她单方面说的分手,有时候男人很幼稚,觉得她错了,道歉的那个人也应该是她。
季初白是不会示弱,也不会主动求和。
只是有时候夜深人静,会想她曾经固执说喜欢他的模样,会想念她上课睡懒觉的样子,也会想起那双偷看他被发现时漂亮灵活的眼睛。
无数次幻想过把她压在身下狠狠占有,醒过来的时候面对的只是一室冷清。
无数次睁开眼就能看见他在自己面前笑靥如花,伸手触碰的时候才发现原来那面孔也只是镜花水月,一触就散。
季初白微微的闭上眼睛,思念就像是无数只螨虫钻进了他的身体,咬噬了他的骨头甚至还吸食了他的血液。
其实他很想她。
但她始终不回来。
其实只要她回来,只要她稍微主动一点,道个歉,他就可以原谅她。
季初白伸手揉了揉太阳穴,没再多想,拿了资料,然后开始去查房。
……
林晓回来先找了个房子,一室一厅的公寓,有个小阳台,她花了几天的时间把公寓重新装修了一下,阳台上摆了几盆花,客厅的花瓶里也装满了玫瑰花,终于有了点生活的气息。
每天池旭都会约她出去吃饭,她也不拒绝,池旭说他不给她压力,就当朋友一样相处,如果有一天她彻底把季初白这个男人从自己心底连根拔除了,那到时候可以考虑一下要不要跟他在一起。
林晓说好。
他是个好男人。
但林晓也说,“池旭,如果你遇到比我更好的人,你别犹豫。”
池旭微微勾唇,“我知道。”
但他的选择,他自己早就清楚,等了她怎么多年,不在乎再多等一些时间。
林晓找了个杂志社的工作,她在国外的阅历漂亮,大学的时候就拍了不少的照片,后来毕业在工作室待了一年,给明星模特儿拍的照片也很不错,有经验的摄影师谁都会抢着要,林晓选了个还不错的杂志社,就拍拍照片修修图,有时间顺带写写文案之类的。
工作很轻松,有时候带着公费出去采风拍照片,林晓还是很满意的。
有一天林晓正在上班,微信里面忽然弹出来一条消息。
她回来其实没给多少人说,但一传十十传百,总有人知道,刚好陆铮最近打算弄个同学会,顺便把她拉进群也给她发了个消息,问她要不要来。
她想了想,回了一个字。
“行。”
季初白回去吗?
他或许不会去。
但,总有万分之一的可能。
她想去看看他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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