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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真是有缘


  山间凉风习习,鸟鸣声环绕在耳边,明绯牵着马,在蜿蜒的小道上行走着,微风轻扬,吹起她耳边的墨色的发丝。

  山下那个叫做宝莲的花妖又来了,现在正拦住了她的路,一脸挑衅的在她的面前。

  明绯有些无奈,眼前这个小娃娃,大约连是男是女都分不清,却信誓旦旦的发誓一定要拿下神君,然而这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竟小娃娃把她当做情敌!那是生她养她的恩人,恩人好不好?

  明绯被这花妖缠的没办法,偏偏这小家伙是花王家的宝贝,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又是一个眼泪包子,叫人拿它没办法。

  宝莲见明绯牵着马,便笑嘻嘻的跳过来:“被你师父驱下山了?”

  虽然神君不让她叫他师父,但是在不明真相的群众眼里,他俩就是一对师徒。见明绯理也不理自己,宝莲又围着明绯打了个转,故作大人神态道道:“这样也好,反正你走了这山上就我和你师父两个人了。然后我就可以趁机……哈哈哈!”宝莲话未说完,但是这其中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看着嬉笑的宝莲,明绯有些头疼,还是把话说清楚吧,省的这家伙天天找自己的麻烦。

  她无奈的看着向宝莲道:“慎言,你与神君他老人家如何,我根本就不在意。但是他好歹是我的恩人,你对他这样不敬,说急了,我可是会动手的。”被明绯这么十分正经的回了一句,宝莲露出意料之中的感叹神情:“你这么凶,正好管管我那个不成器的哥哥,嗯,要不要考虑考虑嫁给我哥哥?”或许是觉得越想越合适,宝莲兴奋的拍起手来。

  明绯面无表情,从宝莲身边走过,这要她怎么说呢,若是旁人,她早就一巴掌拍过去了,可这只是一个孩子,一个与神君有着不浅渊源的花王的孩子,既然下不了手,便只好努力做到眼不见心为净了。

  宝莲见明绯走了,开心一笑,也不纠缠,开开心心的走了。

  下了凤凰山,过了栖止天尊专门做的结界后便要御剑而行,凤凰山的三十六种迷障,四十九道天险可不是说着玩的。

  旁人不知道,这三十六种迷障,四十九道天险虽然听上去很厉害很麻烦的样子,但是其实只要有栖止神君的令牌,出了这包围凤凰山的结界,再往高处御剑,便没有问题了,也就是说,只有是栖止神君同意出入凤凰山的人,便不存在这些迷障和天险。这一切的防御措施,不过是想拦住他不想见的人罢了。

  凤凰山与世隔绝,世间传言凤凰山是一座漂浮在海面上的仙岛,传言非虚,凤凰山的确是在海上,由此可见,传言也并不全是不能相信的。

  出了凤凰山便是一片碧蓝的大海,海边有一个小渔村,但是这里的人世代生存在这座岛上,与外界交流极少,根本不知道这里便是世间之人向往的凤凰山,而这里的人叫它苦崖岛。

  明绯下了剑,落在苦崖岛上。岛上因为少有人来,所以并没有像外界那样的客栈和饭馆。明绯只好在渔村随便找了一处阴凉地稍作休息,一刻钟后便离开了苦崖岛,去了离苦崖岛最近的中原。

  苦崖岛漂浮于海面,随风而动,岛上的人根本不能知道自己的位置。只有到了陆地上才能找确切的方位,才能进一步出发。

  中原位于整块大陆的中部,而中原的中部有个国家名为冶国,是六国中最强盛的国家,也是小五的故乡。

  毕乌族居住在极北之地。

  相传极北之地终年飘雪,没有四季之分,而那里的人因为寒冷,便用野兽的皮毛做成衣服来保暖。而在那种地方生活的野兽为了抵御寒冷,长有很厚的皮毛,极端的气候造就了它们不凡的实力。

  为了生存,毕乌族人不得不提高自己的本领,因此毕乌族人人身体强壮,体格雄健。同样的,由于极其保暖,毕乌族的衣服在中原非常受欢迎,尤其是在冶国各大氏族之间,若是说谁家主人过冬不用几件毕乌族的衣服,那简直是有辱世家的名号,虽然一件价值千金,但是在这些世家看来,这并算不上什么要紧的事情,在他们眼里,最重要的就是面子。

  由于世家的热捧,毕乌族名号很快就在中原各地传开了。

  眼下虽然是秋天,但是远在极北之地的毕乌族已经开始准备了,毕竟从那么远的地方运货过来,出了货物本身的安全外,还得赶得上中原的冬季,才能大卖一笔。

  明绯坐在茶馆里,下山的时候带的银子不多,而去毕乌族居住的地方又是在是太过遥远,虽说可以御剑,但是这样太引人注目了,中原的奇人异士不少,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少用法术为妙。再说现在已经是秋季的末尾,离毕乌族来交货的时间也差不多了,不如先在冶国转一转,除几个妖抓几个盗匪什么的赚些盘缠,到时候随着毕乌族的人回去。计划已定,明绯便安心的等待毕乌族的人。

  时间过得极快,两个月转瞬而逝。毕乌族的人来了,来的是一个排场极大的车队,明绯站在楼上,看着那一车车的货物。她已经不畏惧人间冬季的严寒,但是有时候为了装做凡人还得装作很怕冷的样子,就像现在,她身上正穿着一件女子的旧棉袍。

  明绯乌黑的眼珠紧盯着楼下车队前的领头人,她该如何顺利的插入到这些毕乌人的队伍里?

  沿街的百姓很惊奇这些毕乌族人的到访,毕乌人生的高鼻大眼,体量身高都比这些中原的人要高出许多,更令人惊奇的是,这些人的眸子竟然泛着淡淡的紫色,因此便引起许多人的围观。

  车队已经走远,楼下仍然是一片喧哗,明绯皱起眉头,她很讨厌这种喧闹,神君说这是人间的气息能让人觉得温暖,可是她却从来不觉得,这样吵吵闹闹的,听的人心烦,虽然在神君面前她一向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

  毕乌族的人已经来了,她应该要做好准备,虽然夺人宝物这种事情让她觉得有些良心不安,但是作为神君身边的一个打杂的,在面对神君那张脸和夺人宝物之间,她还是明智的选择了夺人宝物。就像在凤凰山上洗洗涮涮那么多年,在面对神君那张脸和洗洗涮涮之间,她选择的只会是洗洗涮涮,因为神君那张脸实在是太诡异了,尤其是在神游的时候,一下抑郁,一下兴奋,最后看向她时,又变成一脸幽怨,看得人毛骨悚然。

  与其整日面对这样奇奇怪怪的的神君,还不如出去打打杀杀来的痛快。

  大街上人潮涌动,明绯被淹在人群中,被动的随着人群向最热闹的地方走去。

  正挤得一身热汗,身后突然不知从哪冒出个身着布衣的少年,生的唇红齿白,模样纯良又无辜,因为被人群一挤不得已扑到她身上,正不知所措的看着她,一双清澈的眼睛含着几分歉意,急急道:“对不住了,姑娘这是要往何处去?”

  “我不知道,我是被人群挤过来的。”明绯有些意外,她与这人素不相识。

  “我也是被人挤过来的,咱们真有缘。”少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这都能算有缘,那她岂不是与这满街的人都有缘了?

  明绯奇怪的看了少年一眼,掉过头去,不再说话。少年仍旧笑眯眯的看着明绯,明亮的眼睛里化过一道满足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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